办实事丨迈开“大脚板” 咸宁市咸安区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咸宁市咸安区“大数据”初核组来到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11组,对陆某某违反政策领取地力补贴问题进行初核。
经通过“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落实监察系统”比对,发现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11组陆某某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初核组走访该村干部群众,并深入陆某某家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原来由于该村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将陆某某身份证号码录入系统,才导致“大数据”比对显示陆某某存在违规领取地力补贴问题。
“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我们以‘大数据’为抓手,全面打捞问题线索,同时迈开‘大脚板’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初核工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区直相关单位抽调精兵强将,成立13个初核小组,从8月初开始,对省纪委“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落实监察系统”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据了解,自“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启动来,该区迅速行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各乡镇办场分管领导,区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动员会,对“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乡村振兴等3大项目22个子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找享受政策是否到位、政策落实是否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项目建设是否落实、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问题。
为杜绝做“表面文章”,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乡村振兴局成立巡查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围绕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线索核查是否深入、表格填写是否规范、佐证收集是否齐全、线索定性是否准确、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内容开展巡查督导。对发现核查工作落实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截至目前,该区已开展巡查督导2次,印发通报1期。(咸宁市咸安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jcdt/132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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