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泳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玉林市委批准,玉林市纪委监委对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泳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泳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兴趣低俗,长期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排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泳志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由玉林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泳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玉林市纪委监委)
刘泳志简历:
刘泳志,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广西博白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07—1999.01博白县公安局民警;
1999.01—2002.08博白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
2002.08—2004.01博白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2004.01—2007.02博白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2007.02—2010.06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0.06—2010.07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0.07—2010.10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0.10—2013.11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3.11—2013.12玉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3.12—2017.03玉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03—2020.05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5—2021.09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四级高级警长。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924/gxjjw614d9521-16248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