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协同联动 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
“检查中我们发现该单位下属二级机构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有几笔无明细清单,之前对其审计也指出过类似问题。”
“该单位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对发现问题未能督促整改到位,我看需要作为疑点数据,进一步研判分析,如有必要可按程序启动核查。”
8月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织3个专项检查组,针对2020年财务大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选择30家单位开展复查复核。
近年来,“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禁而不绝,并呈现隐蔽化、多样化趋势。为避免纪检监察机关“单兵突进”“唱独角戏”的局面,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出台《关于查处“四风”问题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形成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强沟通联系,确定筛查重点。每年年初,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联络室与审计局集体会商,从宾馆饭店大额公款消费、公务卡在娱乐场所消费、公务用车百公里油耗明显异常等疑点中确定审计数据筛查分析重点内容,共同分析研判“四风”问题。
共享筛查成果,实施台账管理。每年县审计局完成审计数据筛查分析比对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发函至县审计局办公室,商请提供在审计数据筛查中发现的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涉嫌违规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等“四风”方面疑点数据,并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内部管理。
及时分办核查,严肃处理曝光。对共享的疑点数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分析研判,对疑点数据按照管理权限交承办部门核查并及时督促督办。必要时可采取直查直办、督办领办等方式加大核查力度。核查处置结果视情向县审计局进行反馈;问题查实,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7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2人,通报典型问题5起7人。
“审计监督在财务会计、经济核查等方面的专长,使其能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揭露一些隐匿较深的问题线索。因此,强化其与党内监督的协调衔接,将是增强监督合力的有效方式,我们将继续通过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运用审计结果等,推动二者贯通协调更加顺畅。”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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