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对10个村(社区)试点提级监督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小伙子,你们在公开栏里贴的是啥东西啊?”
“大爷,这是咱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如果发现村干部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向我们反映。”
近日,昌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红河镇刘家岭村、乔官镇乔西村等村庄张贴《关于公布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方式的公告》,并为村民详细解答疑问。
为强化对村级党组织“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昌乐县纪委监委筛选刘家岭村、乔西村等10个“三资”规模大、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监督范围、内容、方式,并成立领导小组,10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靠一个村(社区),统筹推进试点工作。针对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法。
开展提级监督,找准工作抓手至关重要。昌乐县纪委监委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协调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编制《昌乐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指南》《昌乐县村级“小微权力”负面清单》。《规范指南》列出“三资”管理、便民服务等7大类44项村级权力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负面清单》划出38条侵害群众利益的“红线”,对外公布,让村民参与监督。
编制“小微权力”清单是提级监督十项工作要点之一,其他工作要点包括对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建立廉政档案;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所包靠的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廉政谈话;围绕试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审计,精准掌握试点村(社区)财务管理情况;开展巡察“回头看”,着力发现试点村(社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等。(潍坊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109/t20210923_11658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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