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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热议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已正式公布,请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

  “收到,收到……”

  “好给力,我读了全文,感到受益匪浅。作为新任职的基层纪委书记,我一定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尽快熟悉岗位职责、适应岗位要求,在新岗位上有新担当、新作为。”

  自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在永城市纪委监委微信工作交流群里,大家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交流学习心得,开展学习。

  永城市纪委监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工作群等媒体,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干部推送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委机关各室(部)采取个人自学、互动议学,3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乡镇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学习,全市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监察工作各环节程序要求作出细化规定,为我们执纪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该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杜娟说。

  “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了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对监察法内容进行细化完善,推进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作峰表示。

  “对监察工作人员方面,条例还规定了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以及回避制度等多种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破除‘灯下黑’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刘飞说。

  “监察法出台3年多的时间里,对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次公布的条例中得到了回应与解决。”该市新桥镇纪委书记李祥恒说。

  该市纪委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党风廉政宣讲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组织学习,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强本领、提效能,切实提高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纪法衔接能力,激发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活力。

  “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明晰岗位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永城市纪委书记李俊龙表示。(李爱玲 冉林松)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4f8ad3741da642798f5cfaf35f482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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