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提醒党员干部中秋国庆这样的“螃蟹”不能吃
“金秋时节,蟹肥膏美。过去流行送月饼,现在送螃蟹正逐渐成为一种新趋势。我们镇王某因为买螃蟹作为村干部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违纪资金。在中秋节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身边人案例中汲取教训,紧绷纪律作风之弦,自觉抵制不良之风……”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纪委书记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向镇、村两级党员干部提醒到。
为防止螃蟹等新型节礼成为腐蚀党员干部的新载体,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四风”新问题新动向,做足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9月15日,在中秋、国庆节日即将来临之际,点名道姓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9月1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的通知》,提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做到“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等“十个不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祥和的节日,对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的螃蟹和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自觉说不、敢于说不、坚决说不。
“螃蟹虽小,亦要食之有道,不能使用公款购买和违规收送,否则党员干部很有可能会栽在小小的螃蟹身上,被蟹钳绊倒,酿成舌尖上的腐败,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必须抓住老问题,紧盯新动向,好吃的螃蟹不能变了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中秋期间,该区纪委监委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联合相关部门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深入机关单位、大型超市、餐厅、特产店等场所开展下沉式监督检查,并把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守节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在严抓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震慑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注重抓廉洁提醒,通过政务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为全区党员干部推送廉政提醒信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讲规矩、明禁令、守底线。(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97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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