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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村村行 关键节点敲警钟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真没有想到,醉驾被判刑还会影响孩子高考报志愿,今后我一定得严格要求自己,杜绝酒驾醉驾。”听完纪法宣讲后,中牟县官渡镇邵岗村党员张喜林感慨道。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有效遏制基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中牟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纪法警示教育村村行活动,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营造遵纪守法良好氛围。

  “我们县今年有一名高考考生,成绩非常优异,报考了一所军校,但是在政审阶段,因为其父亲醉酒驾驶被法院判刑,政审关没有过,遗憾的没有被录取,真是令人惋惜。”9月17日,中牟县纪委监委纪法宣讲队到官渡镇邵岗村开展宣讲。

  

  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发放《致广大党员的一封公开信》,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通报案例和辖区内发生的酒驾醉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联合县公安局组成纪法宣讲队,深入发生酒驾醉驾案例的村(社区),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开展纪法宣讲。县纪委监委宣讲员重点讲解醉酒驾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党纪处理方面的知识,县公安局宣讲员重点从法律层面讲解酒驾醉驾对个人、家庭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酒之弊”,算好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

  “抓住关键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给广大党员干部再敲警钟,警醒他们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消除问题隐患于未发之时。”中牟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王海玲表示。(宋晨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18025caefe3b4c2a985d872aa65064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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