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1.武功县贞元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创斌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陈创斌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副食用于公务接待和职工红白喜事等事宜,共计24笔67289.50元。2021年7月,陈创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武县亭口派出所违规长期占用企业车辆问题。2013年5月以来,亭口派出所以协助开展移民征迁维稳、库区治安巡逻、汛期河道管理等工作为由,长期占用辖区企业一辆轿车,直至2020年10月才将该车退回企业,时任所长武亚军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5月,武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二级高级警长张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张宇在任彬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规购买烟酒花费3.24万元,以会议名义列支招待费3.29万元,违规为领导干部报销手机通讯费8.92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86.71万元。张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张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由二级高级警长降为三级高级警长。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涉及违规购买烟酒、违规占用车辆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问题,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学习不够,不知纪、不懂法,法纪观念不强、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知敬畏,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必须严肃予以处理。
通报要求,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中秋、国庆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大纠“四风”力度,盯紧盯牢重要节点,时刻防范隐形变异,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咸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3004/1575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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