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的门市房有了“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们共对村里52间门市房进行登记造册,制作了标识牌。牌上房子位置、面积、承租人和交租日期等信息清清楚楚,其目的就是要看好集体资产,从源头上控制租金流失。” 9月8日上午,洛阳市偃师区纪委常委李晓东与高崖村干部一道,为该村安居小区门口的蕲艾馆、粮油店等沿街商铺悬挂集体资产标识牌。
高崖村是洛阳市纪委监委确定的全市5个提级监督试点村之一。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提级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提级监督的适用范围、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和有关要求,重点围绕加强村集体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行探索。该区纪委监委在综合研判、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决定对村集体“三资”等有关事项由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直接监督,重点围绕监督对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精准监督。
在区镇纪委监委的督导下,高崖村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资源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对村里有效经济合同,全部上交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统一进行监督管理。提级监督实施以来,对村经营性固定资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全部登记造册。为了使村集体利益最大化,该区纪委监委在摸清集体产权底数后,结合村情民意,督导村委以“实物标识牌”的方式为村集体资产发放“身份证”。
“村门市房悬挂标识牌能起到平抑房租价格的作用,不能让镇区房租过高,还能让商户能赚钱,最终受益的还是村里的老百姓。挂牌后,所有商铺严禁转租,有效避免了集体资产流失与腐败现象的发生。”面对前来观摩学习的兄弟单位,高崖村党支部副书记赵书红介绍道。(靳纪峰)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03f624a0a047419e8ea81e06839334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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