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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治,牢筑儿童用妆防线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日前,宁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石壁镇某婴儿用品店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有一瓶超过使用期限的婴儿乳木果防皴霜在售,其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违法行为。宁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处罚,并扣押过期防皴霜。

  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关系着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今年初,聚焦群众关切,省纪委监委将“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列入“点题整治”项目,由省药监局牵头开展整治。

  成立协调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部署推进会……省药监局根据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迅速采取措施,在全省部署“开展八闽‘护苗’行动,守护儿童用妆安全”活动,全面排查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摸清“监管底数”,重点整治不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及虚假宣传、进货查验台账管理不规范和擅自配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药监局采取日常检查、“回头看”检查、备案后检查、监督抽查等多项措施,实现对生产、经营、销售、备案等环节的监管全覆盖,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截至8月31日,全省累计检查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36家次、网络经营平台7家次、经营单位6866家次;完成儿童化妆品备案后检查产品710个,责令整改问题产品115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71起。

  儿童化妆品安全,事关重大民生,需要各方同向发力,综合施治。各级监管部门在严格执法监管的同时,注重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案释法普法,强化震慑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相关法规的制修订、制作科普宣传视频、开展专题培训、发出行业自律倡议书等形式,着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共治格局。除此之外,各级监管部门还广泛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化妆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化妆品企业开放日、公益大讲堂、现场咨询义诊等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zzqzsbdfbdtjxs/20210913/1706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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