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以案说纪 | 第6期 风景好看 惩处难逃

发布时间:2021-09-08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纪律处分】

  利川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科长蒋学军违规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画说违纪】

  

  2020年11月,蒋学军带队出差时,擅自改变行程,绕道前往湖南、江西相关景点旅游。

  

  蒋学军等人在报销差旅费时,多报销差旅费用2452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4月,蒋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是铁规矩。借出差、考察之机,擅自改变行程,以顺道为名前往景区旅游,就是变相公款旅游。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公私分明,莫让旅游变“旅忧”。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xwtt/131916.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