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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刘明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1-09-08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据白城市纪委监委消息: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刘明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明琦简历

  刘明琦,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吉林大安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7年11月,任大安市静山乡副乡长;

  2001年11月,任大安市太山镇副镇长;

  2004年3月,任大安市大岗子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4月,任大安市大岗子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9年8月,任大安市大岗子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7月,任大安市大岗子镇党委书记、镇长;

  2016年7月,任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大安市供销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6年11月,任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大安市供销总公司总经理;

  2019年4月,任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zcbaj/202109/t20210906_8207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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