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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悟行用好首批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08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指导性案例是从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精选出来的‘样本’,为我们办理同一类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提供了重要参照。”9月1日上午,新乡市牧野区纪委监委三楼会议室内,机关各部室业务骨干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首批指导性案例开展专题研讨。

  8月上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后,为真正学懂、弄通、悟透指导性案例,该区纪委监委采取领导班子带头学、纪委常委会集中学、党支部专题学等多种学习方式,掀起指导性案例学习热潮。相关业务部室对照指导性案例,及时梳理、查找自身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展开讨论交流,不断加深对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纪理由、纪法条规适用等方面的理解把握,切实提高执纪执法工作能力。

  “参加专题交流研讨让我这个纪检监察新兵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认定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涉案财物处置方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希望以后这样的交流研讨可以多组织一些。”该区纪委监委案管室王毅说道。

  “指导性案例蕴含了规则运用、审查技巧等丰富的内容,对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指导性案例是提升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下一步,我们要常态化开展指导性案例专题研讨,让指导性案例切实发挥实践指导作用,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卢峰现表示。(李杨杨)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83deea5f9cce4796be1679ff74455e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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