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紧盯“三重一大” 做实派驻监督
“你单位会议议题中有一笔大额支出,但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中没有报备和反映,请及时说明原因,抓紧整改。”近日,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某驻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为解决监督人员少、监督对象多的难题,精准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核心事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驻在单位进行全程化、常态化监督。截止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各监管单位会议达150次。
“驻在单位摊子大、人员多,项目多、资金大,权力大、风险点多,管住‘三重一大’事项,也就抓住了各部门权力的命脉。”谈及如何精准实施派驻监督时,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凯华道出了自己的感受。
要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驻在单位首先要严格落实事前请示报告制度,详细填写《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事事报告、时时报告。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才能准确把脉、有效监督。在驻在单位主动报告的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还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专项检查等途径,强化对“三重一大”报告事项监督检查、分析研判,对不按时报告或隐瞒、编造等不如实报告的,及时向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或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知晓了有哪些‘三重一大’事项,还要监督议事过程是否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决策全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班子成员是否逐一表态发言、主要领导是否实行末位表态、决策过程有无记录等,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做好过程管控,充分发挥了‘前哨’监督的优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此外,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坚持跟踪问效,要求驻在单位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及时报送会议记录复印件、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备案;事项完成后,及时填写“三重一大”事项事后报备表,将实施情况、处理结果等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不主动接受监督或规避监督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王瑾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8-153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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