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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黄石:被肆意开发的南坦湖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阳新县浮屠镇南坦湖违规占湖开发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包括时任阳新县政府副县长、浮屠镇党委书记在内的15名党员干部被严肃处理,其中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南坦湖是湖北省政府纳入全省湖泊保护名录予以重点保护的湖泊。然而,2016年以来,在未进行认真研究和开展可行性评估的情况下,浮屠镇政府先后引进3家企业进行旅游开发。相关企业未办理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在保护区内建起了1栋五层高的框架房、1栋四层办公楼和6栋农家乐民宿,违规修建了造浪设备底座等,并进行填湖作业。

  “我们哪里知道这不能搞旅游开发?路北这边的水面,我们一直都叫祝湖坜,根本就不是南坦湖,不信你们去问附近的老百姓嘛!”当调查组找到时任浮屠镇党委副书记兼南坦湖镇级湖长石燕青时,他这样说道。

  调查组翻阅《湖北省湖泊志》,其明确记载“南坦湖由内南坦湖、外南坦湖、祝湖坜等子湖组成”。《阳新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也对南坦湖保护区范围作了明确界定,祝湖坜位于保护区范围之内。

  “石燕青作为南坦湖的湖长,竟然连南坦湖保护区的范围都不清楚。”办案人员表示。浮屠镇政府对该项目侵占湖泊问题置若罔闻,至2019年,填湖面积达到350亩,严重破坏了湖泊生态环境。

  “他们搞旅游开发,怎么把那么一大片湖面给填没了?”南坦湖被肆意开发,让附近村民痛心疾首。更令人痛心的是,阳新县有关部门不但未予以查处制止,反而拟将侵占区域调出南坦湖保护区范围,造成恶劣影响。

  “早在2018年4月,我们就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在南坦湖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调查中,时任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张辉国说道。

  “他们企图用一纸通知书掩盖不作为的本质,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黄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叶艳红表示。实际上,通知书下达后,该局在长达两年多时间里,未对如何处理违法建筑物作出决定,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阳新县其他职能部门执法同样流于形式。阳新县生态环境部门从未对该项目开展过环境监察执法,而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早已发现该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2020年12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了阳新县浮屠镇相关生态旅游项目违规侵占南坦湖问题。黄石市委、市政府针对南坦湖突出环境问题成立指挥部,督促落实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问责。浮屠镇政府履行湖泊保护属地责任不力,时任镇党委书记徐国梁、党委副书记石燕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新县政府对违规占湖开发等问题失察失管,时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刘晨受到约谈处理;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问责处理。

  “要深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把还湖摆在重要位置,还群众一湖碧水,持续改善南坦湖生态环境质量,筑牢长江经济带生态屏障。”黄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军说。黄石市纪委监委先后8次对南坦湖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督促阳新县相关部门和浮屠镇政府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在市纪委监委的全程督办下,阳新县完成对南坦湖相关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外运,对湖底进行清淤。目前,南坦湖突出环境问题已通过黄石市级整改验收。(通讯员 柯小奇 王晓 )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mbag/1317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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