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专栏 > 正文

以案说纪|第5期 空白公函不是“吃喝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纪律处分】

  来凤县农经局副局长杨某、旧司镇财政所所长邓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画说违纪】

  

  2018年,来凤县农经局副局长杨某出差不带公函,也未及时补开公函。

  

  为年底报账,来凤县农经局向旧司镇财政所补开4张空白公函,邓某虚报公务接待4次共计2560元。

  

  报销公函中填报的6名县农经局工作人员,当天要么在其他乡镇出差,要么在机关签到上班,莫名“被出差”、“被接待”。

  2020年12月,因开具空白公函、利用空白公函虚报接待费,杨某、邓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执纪者说】

  “无函不接待、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开具空白公函、利用空白公函虚报接待费,本质就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之弦,不要在吃喝问题上栽了跟头。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xwtt/131740.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