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一线监督 压实部门淮河禁捕责任
“老板,有淮河里的鱼卖么?”
“淮河禁捕,现在没人逮淮河鱼,我们卖的是农户水塘养的生态鱼。”
近日,阜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办纪检监察组来到曹集镇集镇鱼行及餐饮经营户中开展走访,实地了解禁捕退捕工作落实情况。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2016年批准建立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实施全面禁捕,该县建立了上下联动、纵横协调工作机制,重点抓住禁捕宣传、联合执法、市场监管、渔民上岸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了淮河禁捕任务清、原因清、责任清、整改清,无一条捕捞渔船、无一户捕捞网具、无一个捕捞渔民、无一处捕捞生产、无一条鱼类运输工具、无一条禁捕河鲜(水产品)“四清六无”的工作目标。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充分认识淮河禁捕的重要性,在提高广大群众禁捕退捕自觉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保护区非法捕捞和非法船舶的打击力度,确保保护区内十年禁捕禁得住、不反弹。”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办纪检监察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淮河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阜南段禁捕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提出明确要求。
据介绍,保护区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保护区领导小组、巡查打击组、市场监管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461车次、执法船248船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240人次,清理各类渔具1600多条,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
“县纪委监委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淮河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淮河水产种质资源持续恢复,更好地造福淮河沿岸群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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