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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发布时间:2021-08-21 来源: 作者:

  “对照《意见》,客观存在的一些情况,凸显出县教育局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与被监督方面还有盲区。”近日,濮阳县教育局会议室内气氛严肃,濮阳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召集的一场专题会议正在进行。

  为强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贯彻落实,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与县教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共同深入学习《意见》,围绕加强对教育系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分析问题并研究具体举措。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业务交流多,廉洁自律和家风建设方面相互提醒不够;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未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对下属和下级单位不能及时监督提醒。”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秦争上开诚布公,指出该县教育系统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按照《意见》提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同时强化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身为单位‘一把手’,要倍加珍惜组织信任,勤勉履职、严于自律,带领本单位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吉庆江在集体学习后发言。该纪检监察组组织县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意见》,加强对驻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重要位置,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必须切实加强监督。”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纪清华对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解读《意见》。该纪检监察组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多方面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状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绷紧“关键少数”纪律红线。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对其领导范围内事业发展、干部作风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一把手’要主动接受上级、同级和外部监督,时刻警醒自己,坚持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濮阳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铁英表示。(赵星涛 史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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