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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放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增量效应

发布时间:2024-11-2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办案团队在数字检察应用中心对刑事检察数字模型的应用进行分析研判。

  当前,数字检察日益成为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构的重要变量。实践中,数据获取不畅、业务融合不深、推广力度不大等问题,制约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效能。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从监督模型生产、研发、应用三大端口,破解制约难题,驱动检察服务更优质、检察监督更有力、检察管理更高效。

  一、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根基在于扩容数据仓库。

  建强数据仓库,必须注重向内挖潜。要想拓宽数字检察的深度和广度,必须筑牢“数据仓库”根基,扩容生产资料,让数字检察“有米下锅”,而其中,内生数据是较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第一道命题。我院将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设立数字检察应用中心,归口汇集检察业务系统、检答网等各类内生数据,系统推进数据开发、整合和运用。

  建强数据仓库,必须加强对外衔接。外引“源头活水”,才能实现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监督。我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数据模块嵌入地方公共数据底座并完成数据对接,相继拓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平台、法人库等数据。以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偷逃税款模型应用为例,我院通过对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近两年学员数量等信息,与税务部门数据进行碰撞,挖掘缴税漏洞。随后,税务部门主动将相关数据与检察机关共享,并向各驾校制发工作提示函,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有力实现向职能部门“要数据”转变为职能部门“给数据”。

  二、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核心在于精准研发模型。

  聚焦中心工作,精准研发模型。我院紧扣“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服务大局的专项工作研发本地模型,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以自主研发的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监督模型为例,我院检察官梳理剖析近3年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现47起案件中存在酒吧、网吧、KTV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现象,据此研发该模型,通过精准定位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线索,与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比对,锁定未处罚到位线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该模型先后被苏州市、江苏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

  检视应用成效,扩大模型效应。数字检察的高质量应用,能够促进检察机关更高水平履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路径落到实处。以我院自主研发的非法转卖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类案监督模型为例,我们将刑事案件中被非法转卖的企业名称和工商登记中营业执照经营状态信息进行比对碰撞,精准发现失管营业执照、空壳市场主体未予吊销线索,同时加强银行金融服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联动配合,同步跟进营业执照背后“对公账户”的后续管控和注销,在实践层面推动问题整改闭环。该模型先后被苏州市、江苏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相关案件获评最高检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三、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突破在于用好“他山之石”。

  当前,全国各地有大量应用成功的监督模型上架。但在实践中,因数据获取、线索办理等问题,异地应用可能存在“水土不服”、应用成效不足等问题。我院加强动态评估,编制《模型落地应用可行性分析表》,通过本土化改造和逻辑嫁接两种模式,促进异地模型落地,借用“他山之石”来攻破本地的监督难点、卡点和堵点。

  立足本土化改造用好“他山之石”。我院将模型应用领域改造为适合本地实际的其他同类领域。以流域类模型为例,如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研发的流域治理保护(珠江)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运用矢量数据对比方法,发现河道“乱占、乱采、乱建”,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非法占用林地资源等问题。在复用过程中,我院将珠江流域改造为本地的北水塘河道,并修改完善相关规则,筛查发现线索后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同保护生态环境。

  突出逻辑嫁接用巧“他山之石”。我院将复用模型的推演步骤根据地方实际简化或改良。以安徽省淮北市检察院研发的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风险监督模型为例,我院简化了该模型的应用步骤,直接结合行政、刑事处罚及检验鉴定结果等数据,筛查疑似销售伪劣灭火器线索700余条。据此向消防救援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向属地政府发出磋商函,向消防救援部门发放风险提示函12份,督促更换不合格灭火器9306具,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宣传活动71场次,不断加强灭火器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综合治理。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27_16793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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