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新闻发布会
1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新闻发布会,介绍宁夏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发布相关案事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考察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台具有宁夏特色的落实方案,确定11+1重点任务,细化32项措施,统筹“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全区三级检察机关结合区域特点,开展62个“小专项”,办理社保、食药等各类民生领域案件7974件,移送线索463件,推动解决问题273项,建立协作机制61个,以“两聚焦两强化”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重点领域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履职,通过个案、类案办理和专项活动,多举措开展重点领域检察监督,守护安全大局。
一是守护金融、电信网络、医保社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起诉金融犯罪54人,同比上升10.2%,助力优化金融环境;持续开展“断卡”“断流”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71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移送线索42条,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部署开展金融、社保领域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54件,移送犯罪线索3件,助力堵塞社保基金监管漏洞,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守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重特大责任事故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件48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黑气瓶”专项活动,加大燃气、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等领域办案力度,办理涉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2件,促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醉酒危险驾驶行刑反向衔接”专项工作,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90件,督促吊销驾驶证28件,罚款37件,行政拘留7人,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规范执法,维护公共安全。
三是守护生态环境安全。依法从严惩治各类污染环境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9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15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污染高标准农田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1934.168吨,督促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高标准农田105.37亩,以检察履职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是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伪劣商品犯罪,起诉39人。办理网络营销等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134件。三级院上下联动一体推动,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人员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统筹运用刑事打击、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调解、司法救助等手段,维护重点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劳动报酬权益保护”专项活动,采用“支持起诉+调解”模式,帮助讨回薪酬854万元。自治区检察院与总工会、人社厅等四家单位下发协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通知,银川市、大武口区、平罗县等检察院与工会建立“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多维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守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起诉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227人,向175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62.8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撤销错误婚姻登记2件,保护女性身心健康,帮助女性纾难解困。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检察院等针对妇女就业受歧视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维护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
三是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437人,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67人,发放救助金64.1万余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238人次,协助开展生活安置、提供临时照料、纳入社会救助68次,对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定监护支持起诉,推动形成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生活安置、控辍保学、社会帮扶“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障格局。
四是守护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从严惩治侵犯特定群体的犯罪,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犯罪152人,充分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支持60岁以上老年人起诉32件,如贺兰县检察院针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网络谩骂老年人问题,根据老年人的申请支持其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释法说理,协同法院稳妥化解双方矛盾,既挽回了老年人受损名誉,又促进了清朗网络空间治理。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联合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占用的盲道,增设无障碍通道,依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安全。强化军地检察协作,积极协调跨军地案件办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强化综合履职
助推民生领域治理
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主动听取意见”“畅通诉源渠道”等工作措施,以周总结、旬盘点、月通报、推进会、调度会等方式压茬推进,常态化会商研判,查漏补缺,促推“四大检察”各项业务融合履职。
一是以检察建议融入社会治理。全区“四大检察”之间加强协调互补,强化线索移送,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463件,成案率94.82%。深挖案件背后执法司法、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05件,以检察建议助推金融、劳动、社保、司法等民生领域问题诉源治理。
二是强化“府检联动”协作。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和联动履职;与教育厅会签完善未成年人检察与教育行政协作配合机制;与自治区林草局建立“检察+林草”机制,构建生态法治新格局;与自治区残联建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协作机制,协同共治提升民生领域治理效能。
三是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1033件群众信访件全部回复,向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等特殊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445.9万元。办结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转交信访件17件。三级院检察长带头接访下访案件181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三类案件”165件,包案率91.52%,实质性化解争议22件。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窦朝晖带头包案化解一起长达12年的民事纠纷案件,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核实、约见会谈、背靠背沟通协调、面对面释法说理,在法律的框架内,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大化,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法治宣传
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一是更加注重问计于民。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主题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35场,邀请4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听取人民群众的诉求意见,找准涉民生领域检察监督工作重点,提升检察为民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更加注重普法宣传。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三级院检察官走进校园讲授法治课238场次,覆盖6万余人次。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商圈等,积极开展以抵制高价彩礼、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校园欺凌及民法典等为重点内容的“订单式”普法活动,增强全民法律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秩序,推动“检护民生”与社会治理更深度的融合。
下一步,宁夏检察机关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打造更多检察为民“产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dt/202411/t20241122_947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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