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检察:释法说理促犯罪嫌疑人退缴全部赃款
发布时间:2024-11-24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只需要帮忙取快递,就能拿到高额报酬,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还是陷阱?近日,经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3年7月,何某在某招聘平台找工作时添加了上家联系方式,二人约定由何某提供手机号码作为收件人联系方式收取快递,每天报酬为300元并加提成。
同年7月19日至31日,何某在明知快递是上家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根据上家指示前往深圳、广州等地收取手机、酒、黄金等快递,并于深夜或凌晨将快递放在上家的无牌车上,共获利约2万元。
经查,何某收取并交给上家的快递为多名被害人遭遇诈骗后购买或寄出的赃物。2023年8月1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鉴于该案涉及上下游产业链数个犯罪团伙,涉案人员众多,转账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龙华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重点侦查何某手机短信、快递取件码信息、支付软件交易记录等证据,并全面比对经核实的被害人相关信息。目前,对于上下游犯罪,警方还在继续侦查中。
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耐心向何某释法说理,何某最终认罪悔罪,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由其妻子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今年8月28日,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何某提起公诉。法院结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和退赔等情况,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11/t20241121_6733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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