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我刚刚去宁波签了新订单” 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为涉企在矫人员解困

发布时间:2024-11-24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现在出差去外地的几家子公司方便多了,我刚刚去宁波签了新订单。”近日,社区矫正对象谭某向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分享了自己公司的最新动态。

  谭某是无锡某信息技术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23年8月,他因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社区矫正期间,谭某未经批准不得跨市活动。

  “我们集团的几家下属公司都在外地,我能不能申请一个长期的请假单?”谭某向梁溪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说出了自己的难处。

  经调查,谭某已请假19次共计84天,基本是前往下属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厦门、宁波。从外出的频率和次数来看,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审批要求,但由于其申请的地域均处于省外,司法局社矫部门考虑到监管效果,尚未批准。

  检察官查阅了谭某的社区矫正档案,并走访了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认为谭某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时了解到该集团有员工上千人,年产值近20亿元,现在三家子公司的净利润同期降幅均超了100%。

  8月29日,该院对谭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认为,允许谭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有利于其负责的多家民营企业更好地经营发展。

  梁溪区检察院参考听证意见向区司法局发出书面监督意见,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谭某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的申请予以批准。9月11日,司法局采纳了该意见。如今,谭某公司的发展逐步回到正轨。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22_167784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