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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检察建议促推有关部门严格遵守疫木处置规范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2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规范疫木处置开“良方”

  重庆丰都:检察建议促推有关部门严格遵守疫木处置规范要求

  (记者张博 通讯员舒静婷 毛涛)“现在对疫木(即松材线虫病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疫区外染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主要会采用焚烧和无害化处置两种方式,野外用火的审批也更加严格。”近日,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辖区三建乡开展“回头看”时,护林员介绍道。

  疫木处置为何引起检察官的关注?这要从该院办理的一件失火案说起。

  此前,丰都县被认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需对因各类原因死亡的松树开展除治清理。经过5年的整治,三建乡已从松材线虫病疫区名单中去除。

  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2023年,当地政府与某农业公司签订疫木除治承包合同,冉某是该项工作的负责人。“那几棵松树好像枯死了,蔫巴巴的。”冉某对巡山时见到的景象记忆犹新。按照之前处置疫木的经验,今年3月15日一早,他便组织工人到林区砍伐疫木并焚烧。但由于风力较大,零星燃烧的火苗在风力作用下,竟点燃了周边的杂草,不一会儿山头就冒起黑烟。

  3月,公安机关对此立案调查。据测算,这场火情过火林地面积近94亩。随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丰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虽小,却暴露出疫木处置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焚烧地点选择不当、焚烧过程监管不力等问题。”检察官介绍。

  既要清缴疫木,又要守护青山。7月,丰都县检察院联合当地政府、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及企业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并向当地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进行精准防控、系统改造,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严格遵守疫木处置安全操作规范和环保要求。随后,当地政府迅速组织人员加强监测,制定疫木管控台账,加大野外用火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审核力度。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疫木除治监管,严格落实跟班作业制度,确保安全。

  8月,鉴于冉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并自愿参与巡山护林工作,经丰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冉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丰都县检察院着眼于社会治理,为规范疫木处置开了一剂‘良方’!”重庆市人大代表、丰都县三元镇红心柚种植大户李治君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21_6738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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