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港:督促织密快递交通安全“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4-11-2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60余名快递员考取了驾驶证
浙江龙港:督促织密快递交通安全“防护网”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陈良孟)“我们公司快递员都有驾驶证了,这样大家都安全些。”刚刚过去的“双11”期间,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回访部分快递公司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今年8月,龙港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大数据赋能,运用新业态劳动者交通安全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精准监督,发现辖区内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存在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不需要驾驶证,驾驶普通电动三轮车则需要驾驶证。”龙港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陈少芸介绍。她和同事经过对相关快递公司实地走访发现,目前快递公司普遍存在快递员驾驶普通电动三轮车无驾驶证、无交通安全教育制度、缺乏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措施等问题。
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快递公司及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及驾驶技能培训,确保驾驶普通电动三轮车的快递员及时取得驾驶证,同时开展电动三轮车违规上路行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快递运营环境。
11月1日,龙港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共同探讨快递交通安全监管和治理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重视快递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强化及驾驶技能培训,并建立健全快递交通安全监管机制,织密快递交通安全“防护网”。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快递行业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并召集快递公司召开整治约谈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截至目前,已有160余名快递员考取驾驶证,快递公司也陆续增加配备“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21_673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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