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严把廉政意见“体检关” 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发布时间:2024-11-24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核查,没有收到相关信访举报件,暂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日前,砀山纪委监委对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体检”,及时出具了廉政意见回复函。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砀山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从严把好程序关口,在收到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组织部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部室联合会审,结合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信访、问题线索、案件在查和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全面审核、科学研判,通过层层“会诊”、报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坚持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我们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室组地’合力,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函询等,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问题发生。”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道。
严把审查纪律,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造成回复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已对895人次开展廉政意见审查,提出暂缓意见2人次。
“一份廉政意见回复函就是选人用人的一道防线,我们将坚持‘严’字当头,充分发挥廉政审查‘过滤器’作用,不断提升廉政意见回复质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2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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