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湖北日报》报道来凤: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

发布时间:2021-08-11 来源: 作者:

  

  “被告人供述的他人违法犯罪事实系其行贿对象所为,是法律对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不符合一般立功的认定条件……”近日,由来凤县监委办理的一起单位行贿案在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组织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近距离观摩该案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全过程。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该县纪委监委组织调查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对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进行“回头看”,梳理问题与不足。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以案代训、跟案实战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着力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双提升”。

  “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旨在练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内功’,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陈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