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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司法救助温暖“她”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深入开展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加大对因案致困妇女救助力度,为“她”撑起检察“暖心伞”。全年为20名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33.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0%、215%。

  

  内外联动扩大司法救助线索来源

  对内建立“一盘棋”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并及时移送救助线索,控告申诉部门重点排查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妇女等案件。

  对外注重加强与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常态化进行信息共享,主动筛查司法救助线索21条,确保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

  

  上下联动解决司法救助资金需求

  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对于辖区内有重大影响且救助需求较大的案件,主动提请上级院进行联动救助。

  如办理李某华国家司法救助案,其子因见义勇为牺牲,年迈的李某华夫妇失去家庭主要经济支柱,生活陷入困境。

  该院优先办理,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135950.44元,既缓解了李某华夫妇的生活困境,又弘扬了见义勇为的社会正气。

  

  多元帮扶延伸司法救助效果

  坚持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主动协调民政、妇联、工会、乡镇街道等部门,为被救助妇女提供心理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实现“单一救助”向“多元帮扶”转变。

  如办理的李某佳国家司法救助案,积极协调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为被救助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办理低保证、安排公益性工作岗位,并定期回访督促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既救助当下,又保障长远。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jcdt/202411/t20241120_6731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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