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电影:从“保存资料”到“形成类型”
观察近来的电影市场,多部与舞台艺术相关的作品被搬上大银幕,受到观众欢迎。譬如舞剧电影《只此青绿》、粤剧电影《谯国夫人》、广东汉剧电影《金莲》等,这些舞台电影作品让舞台艺术与电影相互赋能,呈现出一种全新的艺术特征。
与舞台艺术相关的电影创作始终伴随着中国电影的发展历程。1905年,中国人自己拍摄的第一部电影《定军山》就以谭鑫培出演的京剧片段为主要内容。就本体特征而言,舞台艺术受限于舞台的物理空间,时间和空间的变换需要通过演员的表演来体现,偏重于象征性、程式性、写意性和现场性,注重在即时表演之外勾连起观众“神与物游”的艺术想象;而电影以银幕为呈现方式,天然地具备逼真的运动影像,可以通过蒙太奇手法自由切换时间和空间,叙事连贯性和空间表现力较强,偏重于具象化呈现。当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相遇,究竟是遵循舞台艺术的表演调度还是电影艺术的摄制方式,是让舞台艺术为电影服务还是电影为舞台艺术服务,成为创作需要权衡的核心议题。
舞台电影发展初期,主要是用电影记录舞台艺术名家大师的表演瞬间和现场效果,保留珍贵的影像资料。所以,大多是将“电影”就“舞台”,即将舞台艺术置于创作主体地位,让电影创作适应舞台艺术的呈现,在剧场设置固定机位拍摄舞台影像,尽量不改变舞台艺术的写意风格,强调演员中心制,一切调度皆为展现演员的细腻表演,呈现出一种纪录片的特征。
但影视行业快速发展,深刻影响着社会文化生活和人们的观赏口味,一些观众不满足于单纯在电影院里观看一部舞台艺术作品。所以,部分创作尝试打破舞台演出的“三面墙”,搭建具象的室内布景,配合中近景别及比较流畅的移动镜头,以录音替代现场演唱,使演员身体的律动、嗓音的发声无法与剧院现场观众的掌声喝彩相应和。在这种情况下,表演者需要更多地思考如何在镜头前呈现最具观赏性与视觉表现力的亮相和身段,如何协调表演与电影布景、预先录制好的音频的关系等问题。很多参演过此类电影的戏曲演员曾表示,在电影表演时眼神必须收敛一点,表情要细腻含蓄一些。因为戏曲演员长期在舞台上演出,为了让场下的观众尤其是座位较远的人看得更清楚,表情往往比较夸张。而在电影的近景、特写镜头下,只需要一个眼神,观众就感受到了。
近年来,电影创作理念和技术逐步提升,舞台电影开始了将“舞台”就“电影”的探索,使作品显现出故事片、艺术片的属性。有的创作者大胆采用室外实景拍摄,突破原本舞台电影的物理空间制约。比如,《谯国夫人》布景全然抹去舞台痕迹,在浙江横店、象山以及广东茂名等实地取景,在青山绿水之间上演一幕幕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的故事。粤剧电影《白蛇传·情》以CG数字特效设计水漫金山场景,并使用4K数字高清技术和全景声音效,让观众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有的创作者运用蒙太奇等电影艺术表现手法,使叙事更富有戏剧性和感染力。比如,舞剧电影《只此青绿》将不同时期的主人公希孟置于同一画面、同一空间中,他们或在寻找,或在思考,或焦躁或恐惧或怅然若失……这些镜头在短短几秒钟内让观众体验到人物创作《千里江山图》的艰辛历程。《谯国夫人》粤剧版按时间顺序展现古代女英雄冼夫人的一生,而电影版从老年冼夫人面临率部独立还是归附的两难抉择讲起,穿插叙述她青年平叛、联姻与中年丧夫、舍子的往事,集中展示其人生的重要时刻,让观众透过回忆录般的叙述看到女英雄跌宕起伏、悲壮豪迈的人生故事。
从将“电影”就“舞台”,到将“舞台”就“电影”,舞台电影已经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和创作思考。接下来如何发展,我们或可从近年兴起的跨媒介艺术理论中得到启示。这种理论讲求媒介概念的拓展和媒介实践的融合。也就是说,舞台艺术和电影这两种媒介对创作都具有价值,创作者不必纠结于体用之分。最理想的状态是让不同的媒介元素“各司其职”,在美学上达到和谐统一,进而形成一种新的类型。比如,京剧电影《廉吏于成龙》中于成龙和康亲王“空杯斗酒”与“以水代酒”两场戏:前者表现主人公捧着硕大的碗,以传统戏曲的程式化表演喝虚拟的“酒”,并辅以倒酒声、咕咚咕咚喝酒声,使观众在出戏与入戏之间产生“间离”感,感受演员精湛的演技;后者以电影写实手法表现人物用正常大小的酒碗喝实体的“水”,这样处理则引导观众更关注剧情的推进和人物的心理。
业界有个精妙的比喻:原来的舞台电影作品大多像“用米做饭”,不脱“米”的本形,而在跨媒介艺术理论之下的创作应是“酿米为酒”,形变而神在,让观众沉醉于作品营造的美学意境或故事世界之中。从“保存资料”到“形成类型”,电影与舞台艺术创作的交流与互动,将助推艺术边界的拓展,为中国文艺发展创造更多可能性。
(作者:祝光明 李慧敏,分别系重庆理工大学重庆跨文化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传播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62447.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七一时评|整改要真改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
- 检察日报:“邻里检察”把...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