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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11-1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邵志佳 盛俊辉)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行动。针对古道、革命旧址、名人故居等亟须保护场所,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修缮资金,促使文物和文化遗产重新焕发容光。嵊州市检察院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综合履职,不断强化监督刚性、深化监督成效。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文物保护领域刑事案件24件79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13_6730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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