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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档案馆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17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省委巡视五组对省档案馆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落实一是积极组织部署。巡视工作开展后,馆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制定馆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馆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馆党组书记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馆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二级巡视员、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全面推动整改。自2月1日以来,先后召开馆党组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13次、馆务会13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交流研讨会6场。针对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56个具体问题,制定161项整改措施。馆党组书记通过听取汇报、电话了解、现场查验、召开协调会等形式,每周调度了解督促其他馆党组成员、各支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会议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截至7月31日,已完成整改问题43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10个,未完成整改问题3个。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已制定《福建省档案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与监督会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5项,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17项,闽台关系常设展项目中标供应商退回维保款3.9万元。

馆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牢巡视责任。2月1日,省委巡视五组反馈巡视情况后,陈熙满局馆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省委周祖翼书记等领导在听取巡视工作时的讲话要求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问题35个,负责整改措施101项,已完成整改问题32个,完成整改措施98项,严格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以更实的整改措施提升发展质效。坚持巡视整改与业务建设整改同部署、同推进,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再强化、再提升、再上新台阶。主持召开馆党组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馆务会26次,专门研究整改内容,召开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专题研讨6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1次,提交调研报告1篇。6月21日,以《认真学纪 全面知纪 对标明纪 笃行守纪》为题为全馆党员上一堂专题党课,3月29日、6月14日,召开年轻干部读书沙龙2场,不定期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三是以更严的问责监督优化政治生态。4月29日,陈熙满局馆长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谨、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干部交流轮岗不够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反思,并对馆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提醒。带头对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等同志开展批评教育,主持制定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与监督会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22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一是深刻检视反思。4月29日,陈熙满局馆长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谨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开展集体提醒谈话。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安排馆党组会议程时,馆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共同拟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报分管副馆长审核后,呈党组书记审定,至目前,馆党组会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增强学习质效。每次召开馆党组会先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档案等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当前工作重点,提出贯彻措施。

2.学习浮于表面,一般性传达多、研讨交流少。

一是突出研讨交流。明确规定集体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确保每季度不少于1次。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研讨6次,研讨占比85.7%。二是及时补课学习。3月21日,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在福州》,结合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档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三是注重学以致用。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示范作用,年轻干部跟学,先后选派6名年轻干部代表参加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交流研讨。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政治自觉有欠缺,对相关法规学习不够重视。

一是坚持学用结合。3月14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平遥古城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提出加大“迁台记忆”档案文献保护力度等贯彻措施。二是增强学习政治自觉。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会议管理规定》等制度,先后召开13次馆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4.学习重痕迹、轻落实。

一是抓好贯彻落实。对涉及档案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认真组织学习,提出做好2024年档案重点工作等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积极征集有关琉球档案资料。已征集到《清代中琉关系档案续编》《清代琉球史料汇编》等有关琉球档案资料共11册。三是拓展特色档案资料征集渠道。征集到涉台档案资料586件,征集到畲族文化资料14册、畲族族谱复制件10件和闽东契约文书复制件672件。征集到“鼓岭缘”中美民间友好档案资料281件。采集海外侨批业的亲历者、见证者口述档案,时长共120分钟。

5.通过档案生动展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发展重要要求不到位。

一是深刻反思反省。4月29日,陈熙满局馆长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潮涌八闽——福建现代化历史进程”主题展览更新改版不到位、主动作为不足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开展批评与互相批评。二是充实展览内容。已完成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来闽考察的相关内容包括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完成“潮涌八闽——福建现代化历史进程”充实改版工作。三是策划专题展览。9月12日,“逐梦·远航”——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档案文献展正式开展,已接待430多人次参观。完成“百年跨国两地书——福建侨批”展、“共同家园 共同记忆”档案文献展改版工作。

6.对馆藏中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17年半的资料整理完善不够,也未形成专题档案。

一是梳理专题档案。对馆藏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形成专项档案,共汇总2814件文书档案、147张照片档案。二是加强制度监管。制定《福建省档案馆馆藏专项档案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档案的保护管理。三是建立数据库。4月16日,在馆藏档案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习近平总书记专题档案数据库,上传数据2961条。

7.发挥我省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不足,对福建特色档案收集重视不够,了解畲族族谱等档案分布情况不够。

一是摸清红色档案家底。开展省馆闽籍开国将军馆藏档案资源调查,涉及闽籍开国将军档案的内容包括83位闽籍开国将军个人照片,以及叶飞、杨成武、刘亚楼上将等闽籍开国将军题词、批示、会议发言稿等共计3011件,并建立专题档案数据库。二是加强红色档案资料征集。发布《福建省档案馆关于征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征集到《红军将帅手迹选》《杨成武回忆录》等红色档案资料共69件。三是加强琉球档案资料征集。征集到《万国津梁——福建与琉球》《福州与琉球》等有关琉球的资料11册。四是加强畲族档案资料征集。今年3月、7月两次赴宁德开展畲族档案资料征集调研,已征集到《福建畲族村落文献·宗教谱牒卷》等畲族族谱3册及畲族族谱复制件10件。

8.重大事件档案收集不到位,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两场战役”档案未按国家要求应收尽收,尚未接收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接收率仅为55.5%和58.8%。

一是严格落实档案接收。共接收脱贫攻坚档案目录3771条、数字化副本2092件,接收疫情防控档案目录数据21301条、数字化副本12525件,接收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纸质档案9063件及目录数据和数字化副本,全面完成“两类档案”接收工作。二是纳入专项管理。已通过省档案局与国家档案局沟通,认定我馆和相关单位已完成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部署的工作任务,不应将进一步提高“两类档案”数字化工作纳入相关省直机关“两类档案”管理工作要求。三是提高数字化副本接收率。根据国家档案局2023年业务建设评价要求,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档案数字化成果应达到40%,我馆两项指标均已达标,目前,省档案馆脱贫攻坚档案数字化成果由55.5%提升至56.6%,疫情防控档案数字化成果由58.8%提升至62.2%。

9.为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提供档案支撑不够,“迁台记忆”档案征集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制定阶段性计划和任务分工,馆藏闽台族谱仅6册。

一是完善征集计划。制定《2024年“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工作计划》等,明确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抓好落实。二是拓展宣传渠道。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公告》,邀请2位“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捐赠者参加“6·9”国际档案日档案捐赠仪式,编写迁台记忆背后的故事,提供33件“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参与协办第十六届海峡论坛·闽台民族宗教交流系列活动——“中华一家·两岸共好”子活动的回忆展览展出。三是加大征集力度。联合省台联开展“迁台记忆”档案征集工作,赴永安市等地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586件。四是开展调查摸底。经查,馆藏闽台族谱《台湾文献汇刊》《闽台族谱汇刊》等共计83册。

10.以档资政主动作为不够。

一是落实通报制度。2月27日、7月23日,分别对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档案参考》撰写情况进行通报,把参与《档案参考》撰写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加分项目。二是精心确定选题。年初研究确定4个选题,并提交《明代航海家外交家王景弘》等4份专报。三是加强协作保障。各职能处室分别提供查档服务、复制保障等,并长期坚持。

11.开放审核过于保守,我省现行档案开放年限标准30年不符合档案法25年的规定;目前需开放审核的320万件档案仅开放26万件、占8.1%,未达国家20%要求。

一是规范审核流程。按照档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职责、流程、手续等。二是加大开放力度。调整安排5位同志专职负责开放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满25年需开放审核的320万件档案中,已完成审核195.41万件,经审核可开放的有39.8万件,占已完成开放审核20.36%。拟于2026年底前,完成320万件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三是提高档案开放效率。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开展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档案开放智能审核方法和技术研究》研究工作,2020年起,研发出“福建省档案馆人工智能开放审核系统”,推动智能化审核,提高档案开放审核效率。

12.查档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寄存到期的2.5万卷破产企业档案搁置9年未整理,查档大厅12台电脑已使用超10年,后库便民查档点未受理过查档申请,配置电脑及传真机均已损坏。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组织人员对馆藏寄存的2.5万卷破产企业档案进行摸底调查,其中8家13489卷需重新整理。二是推进整理编目。13489卷需重新整理的档案,8011卷档案由本馆组织人员负责整理,5478卷由服务外包人员进行整理,于8月16日全部完成了整理编目工作。三是更新软硬件设备。查档大厅电脑以及后库便民查档点17台电脑、1台传真机已全部更新,经过测试,运行流畅。5月22日,由陈熙满局馆长对保管利用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加强维护保养。及时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继续推行网络查档、跨馆查档、节假日预约查档等,共提供档案利用服务1492人次21389卷件次。

13.未按规定管控党和国家领导人相关档案,库房管理人员可随意接触纸质档案。

一是加强制度监管。制定《福建省档案馆馆藏专项档案内部管理办法》,对专项档案实体、数据管理、人员安排、利用审批权限等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实行专人管理。组织人员对馆藏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形成专项档案,并将此专项档案划归重要档案,集中存放在特藏库中,指定专门库房人员管理。三是建立专题数据库。4月16日,在馆藏档案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习近平总书记专题档案数据库,严格管理。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档案数据管理规定》,强化档案信息安全。

(二)筑牢档案安全底线防线,推动档案事业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步伐较慢

14.对社会上假冒账号失察失管,与省档案馆无关联的“福建档案欢迎您”微博账号已注册12年,至今未对其申诉注销。

一是及时销号。经与微博官方客服沟通,2023年12月8日已完成与省档案馆无关联的“福建档案欢迎您”微博账号注销工作。二是全面巡查。修订《福建省档案馆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办法》,对各大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冒用疑似跟福建省档案馆相关联账号进行常态化巡查,尚未发现其他冒用账号情况。

15.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不规范,如机构改革后微信公众号“福建档案”一直未变更运营主体,仍为省档案局。

一是及时变更主体。已联系腾讯公司微信事业部于2023年12月21日将“福建档案”微信公众号运营主体变更为福建省档案馆。二是加强平台管理。督促网站运维公司定期报送运维情况,3月28日,开展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专题培训;5月份,开展网络数据安全自查,全面梳理网络和数字资产、数据安全防护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情况,确保安全管理。

16.《福建档案》未开设学习新思想专题专栏,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门户网站管理水平不够高,福建档案信息网部分链接错误,政策法规等专栏2021年以来未更新。

一是调整栏目设置。自巡视整改以来,《福建档案》设置“学习贯彻新思想”专栏,2024年第一、二期共刊载7篇各级档案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重新制订完善“三审三校”审批表,已在《福建档案》2024年第一、二期审校过程中启用,将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审校流程。三是加强系统维护。责成网站内容运维公司对福建档案信息网所有链接进行全面梳理,删除旧版链接,并将网站链接专栏更新纳入运维内容。四是加强规范管理。修订《福建档案信息网栏目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栏目责任人和更新要求。3月28日,开展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专题培训。今年1月通报2023年度福建档案信息网运行情况,7月通报2024年上半年运行情况。政策法规专栏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内容。

17.馆藏总量不足,2022年底馆藏纸质档案仅90.1万卷,未达到国家120万卷要求。

一是加强档案接收。自巡视整改以来,共接收省民政厅等39家单位文书档案、专业档案、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等37947卷,137141件。截至7月22日,馆藏纸质档案数量为939288卷又732260件,即101.24万卷(以件为保管单位的,10件折合1卷),已完成整改阶段性目标97万卷。二是加强档案接收指导。3月至5月,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对162家省直单位开展业务档案(含专业档案)归档、整理、数字化情况调查工作,目前,已接收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省科技厅等单位档案。

18.档案接收坐等上门,制定工作计划滞后、与移交单位对接不充分。

一是增强主动作为意识。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接收档案规范》,及时向省档案局报送未按期向我馆移交档案单位名单,建议将相关单位列入执法检查对象,推动有关单位按时移交档案。二是完善年度接收计划。2024年1月,印发《福建省档案馆关于2024年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档馆〔2024〕2号),要求相关单位按期向省档案馆移交档案。三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通过上门指导、培训、电话或微信解答等方式加强档案接收指导,已上门指导近百次,共接收39家单位档案进馆(巡视指出的52家未完成接收单位已接收10家,未完成接收42家),126家一级单位档案接收率提高至66.67%。协助驻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督察落实情况。

19.编研利用深层次研究较少,2020年以来未出版专著。

一是传导工作压力。4月29日,陈熙满局馆长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我馆出版专著成果匮乏的问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并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二是营造学术氛围。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人才队伍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论文要求。6月14日,联合省档案学会与福建师大历史学院举办首届“福建省档案专业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6月17日至22日,通过省档案学会在苏州大学举办2024年档案管理研修班,进一步营造档案浓厚学术氛围。三是完善鼓励机制。对馆内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进行修改,提高正向激励指标中撰写学科专著加分激励指标,由原来每出版1部学科专著给予牵头和参与编写的处室加分2分和0.5分别提高为加分5分和2分。

20.与我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等文博部门单位交流联动不足。

一是深化交流合作。加大与省博物院、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等文博部门交流联系。3月19日至21日,与省新四军研究会等单位了解红色档案保存及展陈情况,与有关人员探讨红色档案文物开发利用及馆际合作事宜。5月31日,与省博物院学习交流办展及文创产品开发经验,探讨合作办展事宜。二是推动联合办展。5月31日,我馆与省博物院就联合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展览合作办展达成意向。6月7日至6月29日,我馆与台湾中华公共事务管理学会在台湾宜兰联合举办“文脉流长——科举制度在台湾”档案文献展,吸引广大台湾民众前来观展。“闽台关系档案文献展”已到台湾地区举办6次,成为两岸档案文化交流的特色品牌。9月12日,“逐梦·远航”——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档案文献展正式开展。

21.档案保护宣传质效不高,群众缺乏档案价值和保管条件认知。

一是丰富宣传形式。6月7日,抓住“6·9”国际档案日活动契机,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档案修复、仿真体验活动,宣传档案保护常识。二是深化档案保护研讨。4月9至12日,邀请国家档案局专家到福建宣传档案保护知识,指导档案保护、修复工作。7月3至5日,借助省档案学会平台,在宁德举办“闽东畲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利用”学术活动,开展交流研讨。三是注重特色档案修复。已帮助东山县档案馆修复东山日报11份46张,泰宁县档案馆修复清代李氏族谱档案160页,福安县档案馆修复清代察阳林氏族谱档案300页。四是加强实操技能培训。依托“许杨阳工匠工作室”,5月27至31日在省档案馆举办培训班,各市、县(区)综合档案馆的12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培训。7月4日,在宁德市举办“闽东畲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利用专题培训班”,邀请清代畲族契约收藏家来学习培训(因事未能参加),并通过宁德市档案馆、蕉城区档案馆向其宣传档案保护知识,建立交流联系渠道,实现长期互动。

22.宣传受众面窄,办展人气低。

一是整合展览资源。五一前夕,在后库门口张贴“毛泽东手迹展”海报,5月1日在“福建档案”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展览资讯,扩大宣传力度。完成“潮涌八闽——福建现代化历史进程”“百年跨国两地书——福建侨批”展、“共同家园 共同记忆”档案文献展改版工作。二是创新宣传形式。“6·9”国际档案日期间,推出侨批档案主题IP——侨批馆,打造系列侨批档案主题沉浸式互动文化产品。与福建省广电集团合作拍摄的系列档案文献纪录片《走近侨批》第三季于6月7日正式开机。三是精心策划展览。海峡论坛期间,与台湾中华公共事务管理学会在台湾宜兰联合举办“文脉流长——科举制度在台湾”档案文献展。以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举办“逐梦·远航”——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档案文献展。

23.数字档案馆建设不到位,至今未参评国家数字档案馆。

一是做好立项准备。多次与省数办、安可办沟通,进一步明确立项方向。数字档案馆建设可研编制采购项目于6月4日成功招标,目前,已制定可研方案,并与省发改委沟通联系,积极申报立项。二是推进科研项目建设。有序推动数字档案馆建设,争取2026年底前参评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此外,紧密结合数字档案馆建设需求,申报5个科研项目,其中《基于我国管理现状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单套管理通用架构体系研究》等3项课题获国家档案局立项。

24.互联网直接查档仍为空白,未接入闽政通移动客户端,馆际利用停留在电话咨询、邮寄送达。

一是做好网络查档。2022年7月6日,省档案馆正式接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档案利用办法》,通过全国档案查询服务平台查阅档案28人次33卷件次,档案服务水平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接入闽政通客户端。6月5日,省档案馆“档案公众服务平台”在“闽政通”上线,对社会公众开放共享查询、查档申请等服务,受理“闽政通”查档451人次。

25.馆局职责边界未厘清,2020年7月未再继续运维承载共享省市县三级档案数据库的中心站。

建立共享数据库。改造档案信息网“共享查询”栏目,设置“开放档案”和“专题档案”两个二级栏目,并在“专题档案”栏目建立全省性开放专题档案目录数据库,为网上共享查阅提供便利。

26.未按规定设置核心涉密岗位。

一是认真检视剖析。4月29日,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涉密人员管理存在的漏洞进行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与库房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保密意识。3月27日,召开库房安全保密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双人进出库房要求,严禁携带手机进出库房。三是重新核定涉密等级。4月18日召开馆保密办会议,按规定设置核心涉密岗位,及时调整涉密人员,对原有4名库房管理人员和新增加2名同志,严格按规定定为核心涉密人员。原有2名劳务派遣人员划定工作区域和权限,不得私自进入库房和接触重要档案。四是严格问责管理。6月份,为库房补充管理人员2名,其中1名为新遴选干部,另1名为驻村任职期满返回单位干部。严格落实双人进出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进出库房。同时,针对未按规定设置岗位密级等问题,6月5日,游富明副馆长对保管利用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3月27日,由保管利用负责人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反思检视,吸取工作教训。

27.未落实库房管理规定,抽查4次监控发现,管理人员均违规携带手机、单独进出库房。

一是提升保密意识。3月27日,保管利用处召开库房安全保密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制度,提升保密意识。二是严格库房管理。严格落实双人进出库房要求,不定期调取监控抽查“双人进出库”落实情况,未发现违规行为。库区、库房门口新增手机存放袋,粘贴“严禁携带电子设备进入库房”标识,严禁携带手机进出库房。三是加强人员管理。补充库房管理人员2名。6月5日,由游富明副馆长对保管利用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3月27日,由保管利用负责人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反思检视,吸取工作教训。

28.2021年自查发现外包人员违规将手机带入涉密场所,2023年自查时仍有发现。

一是严肃批评教育。6月5日,分管领导对保管利用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3月27日,处室负责人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反思检视,吸取工作教训。2月26日,在数字化例会上专题学习保密法,提升管理人员保密意识。二是加强安全巡查。对数字化加工等场所加强人员安全监管和场所安全巡查,杜绝携带手机进入加工场所,进一步堵塞漏洞。每周开展安全例行检查,每天不定时进行安全抽查,节假日前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在档案数字化及国家重点档案目录著录过程中档案实体和数据安全。三是突出安全监管。分别于2月1日、3月6日、3月12日,对外包公司所有人员集中开展安全保密知识教育,4月15日,结合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开展全员保密安全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夯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29.对接派驻监督、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安排好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事项,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每次召开党组会前,机关纪委及时将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通报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邀请其列席监督。二是完善会商机制。制定《福建省档案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与监督会商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审核把关的通知》。三是履实监督职责。落实学术双审制报备25人次,出具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5人次,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相关工作事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41人次,修订并印发2024年度《省档案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30.规定动作未落实,2020年以来前后两任党组书记均未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调研。工作部署不周密,2021-2023年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未明确责任分工。

一是及时开展专题调研。陈熙满局馆长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调研,提交《福建省档案馆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的调研报告》,6月21日,以《认真学纪 全面知纪 对标明纪 笃行守纪》为题为全馆党员上一堂专题党课。二是明确党建主体责任。6月24日,机关党委向各支部印发《2024年福建省档案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将责任分解到处室、到人。三是落实自查整改工作。2月2日,馆党组召开廉政专题研讨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落实2024年主体责任进行部署。

31.禁业监管不到位,仅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家属从事档案相关行业情况,且未抽查核实。

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修订《省档案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禁业范围》《福建省档案馆关于规范现职、退休干部在社团体兼职管理规定》,将禁业人员范围由原来的处级(含四级调研员)以上,扩大到科级以下干部参照执行,并印发给每位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填报《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5月17日至31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权威发布的“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查询,并汇总查询结果进行分析。三是组织开展抽查核实。经查,未发现我馆干部有违反《禁业范围》规定情况,不存在利用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

32.廉洁教育持续用力不足,2021年以来未结合本系统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一是加强纪法教育。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廉政专题研讨。4月7日至4月12日,省档案馆举办纪法宣贯暨机关纪检业务专题培训班,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二是强化廉政提醒。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3月29日,举办“提振精气神 建功新福建”大家谈暨第二十届年轻干部读书沙龙。6月27日、28日对新提拔、晋级处科级干部和新入职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三是抓好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游富明副馆长带队到仓山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编印警示教育汇编《“清水衙门”里的腐败——档案部门违纪纪法典型案例选编》供党员干部学习。

33.政治监督不够实,“知、督、促”机制落实不到位,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档案内部管控不到位等情况存在监督盲区。

一是督促梳理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决策部署2条,细化举措7条,发现并推动整改“第一议题”方面问题2个。二是发现并反馈重要档案和实物档案等管理2方面问题,推动制定《福建省档案馆馆藏专项档案内部管理办法》。三是督导调研发现3个方面13个问题,反馈意见建议13条,督促对作风问题有关责任人问责2人次。

34.日常监督不够深,对采购服务、工程项目等领域开展“打深井”式监督不够有力。

一是建立会议监督全链条闭环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动态情况季报2项制度。二是开展政治监督、招标采购、干部在协会兼职等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3个,推动健全政府采购、兼职管理等制度机制。三是先后5次开展或参加巡视整改进度督导,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47人次,推动修订完善22项工作规范及内部监管制度。

35.主动监督意识弱,专项监督不够准。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醒。6月5日,由分管副馆长对项目承办处室编研开发处负责人及3名经办同志进行谈话提醒,6月7日,由编研开发处负责人对2名经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格履行机关纪委监督职责。加大对“福建省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等采购项目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和机关纪委再监督作用,并督促该项目及时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备。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月15日至16日,驻厅纪检监察组来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个别访谈、调阅查看相关采购项目工作台账、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核实相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6.线索处置不规范,2021年8月收到反映有关处级干部信访件,未按规定报送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4月7日至4月12日,省档案馆举办纪法宣贯暨机关纪检业务专题培训班,帮助纪检干部熟悉工作规则,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处置线索。严格按照《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处理检举控告操作指南》,规范处置驻厅纪检监察组移送的群众信访件(业务范围外)。三是开展批评教育。5月16日,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推进工作落实有欠缺,未结合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馆藏档案实际,组织开展档案整理和数据库建设。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6月5日、6月11日,由游富明副馆长对推进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4名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建立专题档案数据库。2023年12月,开展馆藏重特大事件档案档案数据调查,对散存在各全宗的非典型性肺炎档案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建立了“非典型肺炎”专题档案数据库,在综合管理平台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专题数据库。三是开展专题档案调查。组织开展馆藏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档案调查,对散存在各全宗中的相关档案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共整理事故灾难档案8000多件、自然灾害档案2000多件,进一步充实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

38.验收检查重形轻效、走过场,巡视发现特藏室内排水管裸露、未按设计要求砖砌管井分隔。

一是及时完成整改。已联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并按设计要求进行砖砌管井分隔。二是开展批评教育。游富明副馆长及时牵头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6月5日,由游富明副馆长对保管利用处负责人和参与验收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9.有的决策脱离实际,后库场地作为设区市数字档案灾备中心等使用,但因条件不具备闲置至今。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2023年8月以来库房温湿度传感器故障等问题持续90余天,巡视时仍未解决。

一是变更场地用途。鉴于梅峰路后库场地不具备条件作为设区市数字档案灾备中心,已撤除牌子,另行选址。经馆领导同意,目前该后库场地已变更为老干部服务中心。二是增强责任意识。6月5日,由游富明副馆长对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的2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巡查检查。认真开展档案库房的每日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摆查,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

40.2020年7月以来,违规将南楼112m2和后库570m2场地无偿提供省档案学会使用,水电费也由省档案馆承担。

一是补缴相关费用。经计算,省档案学会应补缴租金180408元,已于7月2日上缴国库。经测算,省档案学会应补交水电费共计23660.34元,已于6月28日转入省档案馆账户。二是规范租赁行为。与省档案学会正式签订后库办公室房产租赁协议,租期5年。房产租金由省档案学会直接上缴国库。水电费由省档案学会每半年上交省档案馆账户。

41.未建立撤展展品处置制度,2020年以来5个展览项目采购的电视等固定资产、折合27.26万元,未登记入账。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修订《福建省档案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福建省档案馆展览设备管理规定》,明确处置办法、程序和责任部门。二是加强展品监管。对2020年以来5个展览项目中的展品进行梳理,形成目录清单,补填固定资产验收入账单交由馆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42.违约责任不明晰,抽查发现2020年以来9份采购合同共计213.4万元,均未明确违约条款。

规范合同办理。6月14日,邀请馆法律顾问对全馆正在执行的采购合同进行审核检查。6月20日,开展《合同履行时常见的法律问题》专题讲座,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和全体采购小组成员学习。

43.抽查发现,个别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先后中标11个布展等项目,参与投标的多家公司存在利益关联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馆藏电子档案管理保护系统项目,把承诺在福州市有技术人员作为评分条件,除中标公司外其余3家均表示做不到。

一是开展专项核查。认真整理2023年11月以来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所有的采购项目材料,配合做好驻厅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经办同志开展批评教育。9月中旬以来,协助驻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规范条款设置。5月16日,组织学习《关于做好福建省深化安全可靠应用替代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确保在实施采购行为中遵循公开、公平原则,科学合理设定相关条款。三是加强采购环节监督。会同馆采购办加强对我馆组织开展的馆藏抗日战争档案整理(二期)等4个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投标公司违法失信行为进行审核把关,有效防止串标、围标等违规情况发生。同时,调整更换1名采购管理小组工作人员。

44.2020年以来,5个采购服务项目经馆务会违规同意直接指定供应商;未建立展会纪念品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采购依据。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改采购条款。二是严格确定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管理进行了界定区分,修订增加“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小组会议议定采购方式后还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三是完善文创产品管理制度。制定《福建省档案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制作管理规定》,加强文创产品管理。

45.2022年4月,个别项目经办与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关系密切,评标时未报告回避,验收时未按合同约定邀请专家审核即予以通过。

一是明确回避情形。修订《福建省档案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回避情况。6月20日,已组织全体采购小组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学习。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协助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初步核查,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印发《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省档案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分工建议方案》等,督促各处室针对反馈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开展重点查核。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对个别项目经办与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关系密切的情况进行核查,要求当事人讲清情况,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9月中旬以来,协助驻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46.以馆务会研究党建工作,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一是精准安排会议议题。制定《福建省档案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与监督会商工作实施细则》,对党组会和馆务会研究的议题进一步明确。二是提高办文办会水平。组织学习《福建省档案馆会议管理规定》等制度,提高办文办会水平。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抓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47.问题查摆不到位,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存在未结合档案业务建设短板查摆问题、以分管领域问题代替自身问题查摆、对照检查照搬照抄等情况。

一是开展集体谈话提醒。4月29日,陈熙满局馆长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组成员开展集体谈话提醒,黄建峰副馆长针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相似度高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材料审核把关。对馆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审核把关,经审定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效果,防止类似问题重新出现。

48.持续争先争优不够,第四、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无项目入选。

一是拓展交流。赴四川省泸州老窖公司学习调研档案文献遗产管理,与黑龙江省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围绕档案文献遗产申报经验进行交流探讨。二是深入探讨。与省档案局档案业务指导处联系对接,研究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申报事宜,对我馆申报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未成功情况进行深入交流,初步商讨下一步工作开展事项。三是确定选题。梳理我馆以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武夷山市档案馆馆藏档案,确定选送“台湾义勇队档案”作为下一批次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申报项目。联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单位,完成“台湾义勇队档案”预申报书的编撰,经省档案局审核通过,并上报国家档案局。四是制度激励。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人才队伍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制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49.有时遇到难题绕着走,对协调难度大的工作不去推进。

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全省红色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陈熙满局馆长为牵头人,3位副馆长为副牵头人,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等为责任处室及成员。同时,7月23日,陈熙满局馆长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6月5日、6月11日,游富明副馆长对2名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下发文件通知。4月8日,省档案局下发《关于建设全省红色档案专题目录数据库的通知》,部署红色档案目录汇聚工作,各地市档案局已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三是开展数据整理。汇总统计全省71家档案馆,合计33512条电子目录,并及时导入专题数据库。四是抓好制度落实。开展档案库房每日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继续推行网络查档、跨馆查档、节假日预约查档等服务措施。今年以来,共提供档案利用服务1492人次21389卷件次。

50.短期内频繁调整干部。

一是深刻检视反思。4月29日,馆党组召开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短期内频繁调整干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开展集体谈话提醒,认真吸取教训,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优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制度,严格干部提拔晋级交流程序。2024年以来,开展干部晋级23人次,提拔副处级干部2名,交流3人次,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干部队伍。2024年,通过遴选、调动等方式,已向基层吸收4名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51.未能用好专业技术岗位营造学术研究氛围。

一是优化岗位设置。5月初,省委编办来我馆调研,已提出优化5个专业岗位设置的建议。二是营造学术氛围。修订《福建省档案馆人才队伍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鼓励大家踊跃开展学术研究。发挥省档案学会平台,在福建师范大学举办首届“福建省档案专业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在苏州大学举办2024年档案管理研修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三是完善鼓励机制,提高激励指标,2024年1至6月,共11名同志发表论文7篇。

52.“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考核落实不到位,未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处室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一是规范考评体系。修改馆内部绩效考评、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细则,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开展批评教育。取消机关党委(人事处)党支部2021年度“四星级党支部”荣誉。6月3日,由游富明副馆长对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53.述职评议不认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未区分等次,均为“好”。选举程序不规范,补选支委、支部书记调整等未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

一是严格评议标准。在综合各基层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实绩、民主评议结果、党建考评结果等情况的基础上,区分等次、体现差异,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对每位基层党组织书记提出综合评议,2023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会,评议结果“好”等次6人,“较好”等次2人。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把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三是规范支部建设。严格执行机关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修订《中共福建省档案馆机关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党费管理。

54.组织生活不严肃,6个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均未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是提出部署要求。在6月中下旬集中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各支部书记结合巡视整改要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二是严肃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会上,明确要求每名党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派机关党委委员全程参与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三是开展批评教育。6月3日,由游富明副馆长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开展批评教育,深刻反思并作出检讨。

(五)抓整改常态长效意识不强,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不明显

55.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点未全面调查摸底、民生档案偏少整改不到位。

一是严格上网审批手续。修订《福建档案信息网栏目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网站日常巡查。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日常巡查,每日定时监测,定期向信息技术处报告巡查情况。三是坚持网络安全监管。开展7*24小时不间断安全监控和每月1次系统漏洞扫描检测。四是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五一等节日期间加强网站安全监测,排除安全隐患,5月份开展网络数据安全自查,全面梳理网络和数字资产、数据安全防护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情况,确保安全管理。五是加强民生档案接收。3至5月,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对162家省直单位开展民生档案归档、整理、数字化情况调查工作。自巡视整改以来,加强民生档案接收指导,接收了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56.上轮巡视发现的采购涉嫌围标、费用报销不够规范、超前支付合同款等3个问题改后又犯。

一是深入查找原因。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针对采购涉嫌围标、费用报销不够规范、超前支付合同款等再发问题深刻检视剖析。二是及时退回资金。2023年11月13日(巡视期间),闽台关系常设展项目中标供应商已退回提前支付的维保款3.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财务审核。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纪检监督检查等,加强报销手续把关。

三、关于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巡视期间,我馆无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四、存在问题及对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巡视整改存在不足方面。整体推进不均衡,有的整改措施推进力度不够大,跟踪问效不够彻底,整改成效不明显。比如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对档案保管保护等档案知识方面,成效不够好。有的项目整改难度大,推进缓慢,破解问题思路不够清晰,比如完成撰写学术专著目标,短时间难以完成。

(二)巡视整改推进难的方面。个别问题整改难,牵涉面广,比如“2020年9月核定的5个专业技术岗位至今未使用”,5月10日,省委编办一行到我馆调研时,专门请示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事,省委编办表示目前暂不实施该项工作。又如数字档案馆建设,涉及项目立项,需按程序报审,还涉及国家档案局评审验收工作安排,短时间通过评审、完成整改目标难度较大。

(三)持续巩固提升的打算。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虽然取得阶段成效,但仍有部分项目未彻底整改到位。接下来,陈熙满局馆长将继续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馆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分管工作整改责任。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和措施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彻底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进一步抓细、抓实、稳步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38269822;通信地址:福州市大学城中心共享区明德路2号(福建省档案馆);电子邮箱:fjsdajjgdw@163.com。

中共福建省档案馆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11-15/441323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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