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全文公布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本市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广泛应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以领导干部、青少年等为重点的普法对象法律素养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作为,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党对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守法普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全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首都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融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各方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坚持守正创新、深度融合。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健全社会普法格局,落实普法责任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精准施策、务求实效。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市属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制作播出《民法典通解通读》等专题电视节目,充分发挥民法典讲师团作用,依托空中课堂、主题动漫微视频征集、网上知识竞答等形式,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
(四)突出围绕服务大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态涵养、劳动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非法集资、金融投资、消防、禁毒、扫黑除恶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切实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普法宣传。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服务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紧紧围绕“七有”“五性”补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本市新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三、把握普法重点对象,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等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实现项目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探索建立网络学法课堂、手机客户端学法专栏等,拓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试点推进、逐步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
(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从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保障支撑力度。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探索建立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尊重青少年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继续组织开展“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三)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程。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四)实施村(居)民法治教育工程。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的城市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结合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润京城
以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为己任,结合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生动实践,立足首善标准,加强顶层设计,发展首都特色的法治文化,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制度健全化、产品多元化、阵地规模化、队伍集群化、传播智能化,不断夯实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社会文化基础。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首都法治建设中,融入全民守法环节,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以“唱响国歌、守护国旗、致敬国徽”活动为重点,用更加积极有为的法治举措保障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名人故居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把法治元素融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老城整体保护、中轴线申遗保护、长城文化带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大运河文化带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成一批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每个区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评选活动,加强市级相关基地的建设管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实现学法和用法的有机统一,提升普法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法治文化创新发展。结合北京文化历史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激发法治文化创新活力,创作生产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北京特色和全国影响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纳入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范围。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大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文化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因时因地设立法治文化节,引领法治文化融入文化企业培育工程、融入惠民文化消费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立足北京、面向世界,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积极对来京、在京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加强依法治理,加快补齐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弱项,强化法治在定分止争中的权威地位。重点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一)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配合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落实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充分发挥法治乡村建设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加强基层“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系统提升“两委”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推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层问题。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树立良好家风,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对全国及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将法治元素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中,健全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
(二)深化依法治校。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推动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完善市属高校章程修订核准机制,落实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治课教师轮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大中小学校门外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深化依法治企。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进市管企业法治国企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水平。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人才建设,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四)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进“法律进网络”工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落实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有效运用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确保市委部署落实到位。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健全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和社会效果评估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优化完善全市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开展市民法律素质和普法效果满意度调查,注重与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价体系、平安北京建设工作考核等结合。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制度,探索形成按需设置、动态调整、规模适当、覆盖全面的项目管理机制,实现全程监管、量化管理。
(三)拓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制定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履职评议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履职评议活动。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继续制定发布普法责任制清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推动在立法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在执法、司法、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健全以案普法制度,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开展典型案例年度征集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
(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法治风尚。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在宣传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更加注重培育法治理念,更加注重培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向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发展社会普法大格局。强化品牌效应,继续深化“法律十进”“普法联盟”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普法”行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强化基层基础和保障工作。认真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落实经费保障,各区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经费管理、监督,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应普法专项经费。加强基层建设,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确保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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