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临颍:家长到检察院“补课”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7岁之前,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形成。在这个阶段,父母的引导、老师的教育和社会的影响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河南省临颍县检察院检察官给未成年人小松(化名)的父母上了第二堂家庭教育指导课。
小松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小松自幼跟随奶奶生活。自16岁中专肄业后,小松一直没有稳定工作。2024年5月,小松因与父母拌嘴被父亲赶出家门。离家后无生活来源,小松先后实施7次盗窃,直至7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小松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悔罪态度良好。其父积极代为退赃,争取被害人谅解。
8月26日,该案被移送临颍县检察院审查逮捕。综合分析小松退赃情况及本人悔罪态度后,该院依法对小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通过对小松进行社会调查,我们认为其涉嫌犯罪主要是由于父母监护缺失,应强化对其家庭监护的监督和干预。”该院未检检察官卢静说。
为督促小松父母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该院成立了“检察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小组,针对小松的家庭情况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8月30日,该院向小松父母制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他们接受为期3个月的系统家庭教育培训。
“以前我们不懂如何教育孩子,以为是孩子天生难管,现在上了课才知道做家长也有这么多学问,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和孩子沟通了。”上了第一堂培训课后,小松父母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现在,小松已经回家住了,还经常主动帮父母干农活。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黄鑫迪 王瑞苗)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07_6713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
- 检察日报:“邻里检察”把...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