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在行动】怀远:追回被侵占的集体资金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毛某开除党籍处分。现将毛某的违纪款共计6.6万元返还至毛园村集体资金账户。要以案为鉴严格履职,管理好集体‘三资’,让这笔款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日前,怀远县纪委前往河溜镇毛园村宣读处分决定,并现场将收缴的违纪所得返还给毛园村。
日前,怀远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河溜镇毛园村党总支原书记毛某存在违纪行为,经立案审查后对其占用村集体土地、侵占村集体资金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将案件中涉及职务侵占的资金重新返还至该村集体账户,让集体资金重归集体所有。
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切入口,聚焦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突出问题,查纠并举,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对各村资产、资源、资金进行摸底排查,聚焦发现的部分村存在村级固定资产登记不详细、漏登漏报、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等问题,下发村级“三资”监督问题清单。督促各村建立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严格履行财务公开程序和要求,合理规范使用村集体资金。
同时,对“三资”领域问题线索逐件过筛、精准研判,严肃查处村组资金个人保管、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弄虚作假套取、借鸡生蛋出借谋利、雁过拔毛侵占、东墙西补挪用、擅自随意处置等问题。对问题线索实行“一周一推进、两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专班推进、个案会商、定期调度等方式,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我们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46个,立案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19条。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切实守护好村集体的‘家底子’和‘钱袋子’。”怀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22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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