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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监督推动涉农补贴“分厘归民”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询问补助机具、查验领取名单、核对申领资料……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该县农业机械保障中心,深入乡镇农机部门、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了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情况。

  涉农补贴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利益,闽侯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涉农资金冒领、错发等问题,做实“小切口”整治,切实将执纪为民、执纪惠民落实到群众的心坎上。

  聚焦补贴“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等问题,闽侯县纪委监委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管理使用、拨付分配等环节进行靶向“体检”,深挖细查干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建立整改台账,全程跟进督办,以强有力的监督兜牢惠农补贴“钱袋子”。

  “这本是一项惠农政策,却成为我赚取外快的方式,自己财迷心窍,现在不该拿的农业补贴已全额退回,希望能得到组织的从轻处理……”闽侯县鸿尾乡桥头村原干部、千里洋片片长谢某某对虚报冒领农业补贴深感后悔。

  经查,谢某某在向上级农业部门申报千里洋自然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补贴时,以村民邓某某等名义虚报种粮面积并虚增个人名下种粮面积的方式骗取农业补贴。2024年5月,谢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截至目前,闽侯县纪委监委共核查并处置疑似冒领、错发、超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线索104条,追回超发惠农资金19.79万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22起45人。

  闽侯县纪委监委将整改与治理结合起来,针对案件查办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制定《闽侯县农业农村局财政项目资金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等21项制度,推动全县将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录入“福州惠民资金网”等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时监控资金项目管理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话语权,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监督的主体。

  闽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严肃查处套取骗取涉农补贴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10/t20241031_86007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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