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路露:察微析疑追诉漏犯
发布时间:2024-11-0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物名片
姓名赵路露
单位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
职务综合业务部主任
关键词追诉漏犯
今年9月,赵路露调任综合业务部工作。此前,她在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一起案件,至今让她记忆犹新。
犯罪嫌疑人程某、牛某向周围群众宣扬“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连续返还200天”的高息投资模式,吸收群众投资2亿多元。群众将钱款打到“上游人员”尹某甲和吴某的山东某健康科技公司账户。
面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员众多、证据链条模糊等情形,赵路露积极引导公安机关登记被害人信息、核实案情,并做好情绪安抚工作,带领办案组加班加点审查110多本案卷,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核实赃款去向等。
审查起诉期间,赵路露通过梳理犯罪链条、跟踪资金流向、核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现尹某甲的儿子尹某乙、儿媳通过网上银行向投资者发放“分红”的踪迹,遂向侦查机关二次制发补充侦查决定书,成功追诉漏犯。
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尹某甲等人移送检察机关。但在补充侦查期间,赵路露发现该公司在没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歪曲国家政策,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对尹某甲、吴某、尹某乙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经向上级汇报,该意见获得采纳。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多人受到应有惩罚。
(通讯员汪宇堂 王师哲)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11/t20241101_670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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