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内蒙古法制报:“薪火”未检 护航“花开”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22日《内蒙古法制报》第5版整版报道

  

  今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直以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在党建引领下,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依托“薪火”未检工作室,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让每一个未成年人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成长。“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案件,用心呵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是高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海波坚定地说。

  “谢谢您,检察官妈妈!”

  “最近过得怎么样?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我最近挺好的,您放心吧,谢谢您,检察官妈妈!”放下电话,包头高新区检察院“薪火”未检工作室负责人马思腾久久无法平静,思绪再次回到了一年前。

  2023年3月,某学校老师发现其班级里的学生小花(化名)上课精神恍惚、偶尔会独自哭泣、不爱与老师同学交往,且学习成绩不断下滑。老师将小花带到办公室询问情况,小花称:“身体内衣覆盖的部分被‘爷爷’(奶奶的同居对象)经常触碰。”老师当即带小花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分局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将小花的“爷爷”杨某某抓获并立案侦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薪火”未检团队对小花进行家访时了解到,因案件影响,小花出现了反应迟钝、精神恍惚等状况,于是立即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小花进行了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为“被害人存在中度抑郁、中度焦虑、中度社交障碍等心理问题”,并建议进行治疗。小花的母亲在其出生后离家出走,父亲无固定职业,以打零工为生,被告人杨某某也没有能力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花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最终为小花提供了司法救助金16000元。不仅如此,检察院还特意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小花提供服务,经过几次心理疏导后,小花的心理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最终,杨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案件虽然办结了,但是小花的情况仍然牵动着每一名未检检察官的心。

  “薪火”未检团队定期了解小花的状况,并联合该院党支部定期对小花进行慰问,干警们积极踊跃地捐款捐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花的困境,也让年仅12岁的她感受到了温暖和关爱,帮助小花走出阴影,重拾信心。时间长了,小花已经把检察官们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她亲切地称呼检察官为“检察官妈妈”。

  “依法办案是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根本,但我们更致力于通过不懈的努力,促进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界携手营造一个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环境,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构筑起一道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护墙’。”马思腾说。

  制发检察建议让不法行为无处遁形

  “一来到包头,我们就在附近租住了日租房,虽然我们都是未成年人,但在网约房系统中随便上传一张成年人的身份证照片就可以登记入住日租房,也没有人核实我们实际入住几人、入住人员是否与登记信息相符等问题。”几名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后,向检察官供述。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薪火”未检团队通过整理近三年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犯罪行为发生在日租房、网约房等新兴旅馆业中的比例较高。“因日租房等地址较为隐秘、分散,监督管理难度大,容易滋生犯罪,引发安全隐患。”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莉娟介绍道。

  为此,包头高新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网约房、日租房进行了集中检查。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围绕日租房等新兴旅馆业态的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会后,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日租房、网约房等依法纳入旅馆业日常管理,对其运营情况进行定期和突击抽查,使日租房管理更加安全规范,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系统,禁止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范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登记程序,加强对经营者的相关法律培训和警示教育,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升经营者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让侵害未成年人行为无处遁形。

  “请进来+走出去”守护“向阳花开”

  

  “今天我们来到了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学习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来自民馨路第一小学的40名五年级学生满怀好奇与期待地参加了该院举办的“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检察人员的带领和讲解下,同学们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局和教师代表一起,参观了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薪火”未检工作室、文化走廊等场所,通过实地参观、互动体验、法治课程等形式,增进了未成年人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这是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让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近年来,包头高新区检察院以“民法典宣传月”“青少年学法活动周”“校园安全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如果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做呢?”9月初,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干警走进辖区校园,以现场宣讲和直播连线相结合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和趣味横生的小游戏,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毒品犯罪、网络诈骗等法律常识,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目前,辖区内13所公立中小学聘任包头高新区检察院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们以法治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预防毒品等内容的法治宣讲活动。据统计,“薪火”未检工作室成立以来,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共开展普法宣讲50余次,辖区内13所中小学、34所幼儿园,13500余名学生、教师参与其中。

  “薪火”未检云平台让检察服务更高效

  

  发现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问题该向谁反映?为积极响应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及家长、学校和人民群众带来更便捷、更高效的“一站式”检察云服务,包头高新区检察院借助“薪火”未检工作室品牌优势,将未检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开发设计了“薪火”未成年人保护驻校线上服务站(简称“薪火”未检云平台),于2023年9月正式上线。

  “薪火”未检云平台的上线,得到了辖区内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注册人数已有1000余人,3所学校将小程序中的法治视频、法治知识的学习纳入到“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同时通过云平台征集到校园周边安全线索2条,另有3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通过小程序的“观护帮教”功能进行监督考察。

  

  

  

  

  

  

  打开“薪火”未检云平台,强制报告、线索举报、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家庭教育、答题学法等板块一目了然地呈现在眼前。马思腾表示,“我们通过建立和运用未检云平台,提高了举报效率,保护了举报人的隐私,扩大了犯罪线索来源,提升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覆盖范围,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薪火相传,未检之光。每一项工作都犹如星星之火,但将每一件小事都汇聚在一起也能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产生巨大的能量。正如“薪火”未检的寓意一样,包头高新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们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用实际行动护航“花开”。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0/t20241025_66985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