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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涨价、经营者跑路?给预付卡消费加道“安全阀”!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办理预付卡后服务变差、变相涨价、经营者跑路……预付卡纠纷屡见不鲜,健身行业更是重灾区之一。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推动建立了预付式消费数据共享及预警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发行预付消费卡,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单用途卡业务处理系统,并在监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上海市建设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下称“监管平台”)就是专门用来归集经营者单用途卡发行、兑付、预收资金等信息的。

  “我们对法院诉讼数据和市场监管局收到的投诉数据进行比对后发现,4年来,普陀区涉及体育健身行业的预付卡纠纷有500余起,涉诉企业绝大多数没有在监管平台进行预付卡信息登记。”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钱新波介绍,这意味着相关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无法第一时间掌握未备案的体育健身机构的预付卡基本信息,一旦经营者关门歇业,消费者在遭受财产损失时维权困难。

  今年6月,普陀区检察院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未按照规定进行预付卡信息登记的健身机构经营者限期整改,对经督促仍未按照规定履行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8月底,相关监管部门回函表示,已建立本区监管名录库,并对辖区140余家健身企业进行政策宣讲。

  此外,该院在办案中发现,监管平台的信息登记工作主要通过劝导、约谈等方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自觉性。对此,今年9月,普陀区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会同区商务委、法院、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推动建立普陀区预付式消费数据共享及预警机制。根据该机制,属地街镇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形成并更新辖区预付式消费企业清单,由区商务委整合数据信息,比对企业员工工资发放情况、预付式消费纠纷涉诉数据和消费者投诉信息,及时将问题线索、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隐患反馈至司法机关,同时组织开展多部门研判分析,及时发出风险预警,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0/t20241025_1670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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