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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中小学校园有了检察官信箱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图为近日,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干警与区第五小学老师一同开启“薪羽姐姐”信箱。

  “检察院在学校设立小信箱的做法真是太好了,以后有什么校园安全问题,学生可以通过小信箱这一绿色通道向检察院及时反映了。”近日,提起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中小学设置反映问题的“薪羽姐姐”信箱时,冀州区第五小学老师对这一做法点赞。

  校园安全是教学活动的前提,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牵动着万千家长的心,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发生,冀州区检察院利用暑假时间在各中小学逐步设置“薪羽姐姐”信箱。在新学期开学季,该院在辖区中小学全面推行检察官信箱做法。

  据介绍,“薪羽姐姐”信箱以该院未检负责人潘薪羽姓名命名。“薪羽姐姐”信箱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匿名、隐私的倾诉空间,在校未成年人遇到校园欺凌、性侵害、食药安全、监护监管、心理疏导等方面问题时,可直接通过信件向检察官寻求帮助,搭建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绿色通道。检察官每周五和学校老师一同开启信箱,对信件进行汇总梳理,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隐私的同时,通过解决问题、回复信件、当面释法等方式反馈给学生。

  为进一步拓宽举报途径,提升学生使用信箱意识,检察干警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开展信箱使用宣传活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目前,该院已收到反映同学矛盾、学生不良行为等情况信件23件,经核实存在霸凌倾向性问题3个,学校和检察机关已及时介入进行矫正。

  同时,冀州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与团区委、妇联、民政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从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实现未检网格化全覆盖、推动各部门未检工作有效衔接、明确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和罪错人教育方式四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工作,在校园张贴需要强制报告的九种情形海报,进一步推动实现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报告尽报告”。

  冀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深化“检察+N”合作联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以检察履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9/t20240920_66583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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