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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遥:为文物建筑撑起法治“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近日,山西省平遥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时发现,长时间无人管理的乾山楼建筑内的垃圾及鸟类粪便等被全部清理,周边环境也大为改善,古楼面貌焕然一新。

  平遥是千年古县,更是文物建筑大县,全县有不可移动文物107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43处,堪称明清古城文化的“活样本”。乾山楼坐落于平遥县段村镇北常村村北,其现存主体建筑二层砖构楼阁为清代遗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7月,平遥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乾山楼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时,发现乾山楼大门紧锁,铜锁上落满灰尘。由于长时间无人管理,院落内堆放大量修缮时废弃的建筑构件,顶部阁楼中,鸟雀等占据阁楼屋檐,梁椽以及青砖地面上有大量鸟粪,严重影响了文物风貌,而且给建筑本体造成侵蚀,存在安全隐患。

  掌握情况后,平遥县检察院随即立案并积极与属地镇政府进行磋商。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清理,并要求文保员落实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在县文化和旅游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有关行政机关对段氏宗祠、河底庙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落实文保单位日常巡查管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平遥县检察院共推动相关部门完成拆除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100余平米,拆除废弃电力设施1处,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修缮3处,加强古树名木等保护2处。

  (原标题:百年乾山楼恢复精气神)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20_6692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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