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新增"免陪照护服务"项目 收费有据可依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国家医保局近日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份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
记者26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近年来,天津、浙江、福建等地陆续开展免陪护护理或无陪护病房试点,即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此外,通过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系统梳理原有护理价格项目,国家医保局以临床需要为导向,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将各省份目前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要求全国护理价格项目年内规范统一。
国家医保局还明确,统一指导各省份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同时,支持符合调价启动条件、医保基金运行平衡的统筹地区逐步调整优化护理服务价格,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
“此举有助于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记者徐鹏航)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10/t20241027_229711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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