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跨越千里接力救助——甘新两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帮助当事人缓解生活困境
“感谢大家对农牧民群众的关怀,帮我解决了目前的生活困境……”近日,家住甘肃省卓尼县中藏镇冷口村的金某某收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这场新疆新源和甘肃卓尼跨越千里的接力救助,让金某某心里多了一份慰藉。
“金某某是被害人的母亲,”卓尼县检察院综合业务检察部主任李建栋介绍,2002年12月,在外地务工的被害人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捅伤后医治无效死亡,案发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行凶者有期徒刑十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金某某(被害人之母)等人四万七千余元,但行凶者无能力赔偿。
因金某某在甘肃省卓尼县居住,8月26日,新疆新源县检察院和卓尼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建议对金某某开展联合司法救助。
“收到新源县检察院的联合救助建议后,我们迅速派出检察官到救助人所在乡政府、村委会及左邻右舍和家中进行调查和走访了解。”李建栋介绍,经调查核实,金某某年轻时丧夫,膝下一子二女,案发后,由于生活艰难,儿媳和幼孙远走他乡独立生活,两个女儿又远嫁他乡。近年来年迈的金某某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主要依靠政府低保维持生活。
依据卓尼县检察院调查核实的证据,新源县检察院决定对金某某提供司法救助1万元。
9月3日,金某某向卓尼县检察院也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依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该院决定对金某某再次救助1万元。
据介绍,近年来,卓尼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国家司法救助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救助困难妇女儿童”专项活动,2022年以来,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8.8万元,救助未成年人4人、老年妇女2人,切实发挥出司法救助纾困解难的作用;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与妇联、团委、教育等13个部门签署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机制,努力实现司法救助效果的最大化,取得较好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28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
- 检察日报:“邻里检察”把...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