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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推广应用工作督导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10-20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最高检、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工作,督促、引导办案人员主动构建、推广、应用模型,10月12日,海东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推广应用工作督导推进会。海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有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情况通报,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汇报了本单位数字检察工作情况,海东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分别就本部门、本业务条线贯彻落实模型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海东市检察院数检办通报了全市两级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和应用情况。

  张有才就近期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真正落实“一把手”工程。要对本院工作的空白项、薄弱项集中攻坚,每周听取模型应用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动态。要将强化最高检上架模型应用作为本月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上架模型应用攻坚行动,明确每个模型的责任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和完成时限,压实层层责任,强化奖惩措施,确保工作成效。二要全力提高模型应用比。要对我省上架最高检的模型优先应用、应用尽用,对其他最高检上架的模型要尽多选择、积极应用,尽可能提高模型应用成案效率,最大程度积累应用数量,持续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成效。同时,掌握平台操作步骤,应用上架模型时要关联统一业务系统案件号,确保数据统计准确全面。三要充分发挥机制保落实作用。两级院数检办要强化综合协调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参谋作用,建立模型推广应用周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市院报告平台模型应用进展情况;各业务部门要加强与数检办的工作配合,及时、规范填报。同时,市院各业务部门要强化条线主导责任,及时关注本条线上架模型数量及类型,有针对性地做好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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