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法结”更化“心结” 去年以来江苏检察办理行政案件2.4万余件
新华报业·新江苏讯(记者王子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最直接的感受,与行政案件是否公正处理息息相关。江苏省检察院于10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新江苏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检察机关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监督办案始终,2023年以来办理各类行政案件24229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663件。其中,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49件,提出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穿透式”审查涉案行政行为,发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956件。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履行“检护民生”行政检察职能,办理就业、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4600件,办理涉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妇女等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案件4214件。其中,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以监督“半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案为起点,推动健全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在办案中,一些行政诉讼案件因“超过诉讼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等原因被驳回,导致案子看似“办了”,但争议的实体问题却没有解决。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此类案件,加大行政抗诉力度,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帮老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如某资产管理公司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抵押登记案,2次被驳回起诉。申请监督后,检察机关主动开展调查核实,进行司法鉴定,以新证据提出抗诉,推动法院对该案实体事实进行再审。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为群众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通过解开“法结”,让群众打开“心结”。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调查核实、监督纠正、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663件。其中,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就郑某征地拆迁案件多次召开行政争议化解磋商会,凝聚多方共识,促成双方和解,并成功化解关联的25起历时十余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据悉,江苏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到与民同行、为民而行,以务实的举措,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建设。
新华报业·新江苏记者 王子钰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0/t20241018_1669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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