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高新区:公益诉讼保障残疾人权益落地落实
无人值守停车场错收了停车费
山东临沂高新:公益诉讼保障残疾人权益落地落实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相宝)近日,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高新区检察院”)组织的公益诉讼整改“回头看”活动中,受邀参加活动的残疾人张先生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顺利通过无人值守收费停车场。车辆进出停车场顺畅便捷,停车场自动免收了张先生的停车费。张先生笑着说:“这项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落实得不错!”
今年6月20日,高新区检察院收到区残联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称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在全市提供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停车时应免交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但该项优惠政策在无人值守的电子计费停车场无法落实。
收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调查中,检察官发现,很多停车场实行无人值守的电子收费方式,停车场预留的服务电话多数无人接听,少数接通后,工作人员也表示对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并不知情。与此同时,检察官还调取了全市残疾驾驶员驾驶证信息、车管所备案的残疾人专用车辆信息、停车场收费数据信息,经比对后发现停车场违规向85名残疾人收取停车费420元。
随后,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落实。经相关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全区无人值守收费停车场将全市804辆残疾人专用车辆号牌录入电子收费系统,残疾人驾驶专用车辆可直接免费通行。同时,停车场将违规收取的停车费退还给残疾人。
为建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长效机制,7月25日,该院与该区残联会签《关于联合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建立数据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研等工作机制,形成残疾人权益保护合力。该院研发的“残疾人免费停车政策落实不到位”公益诉讼模型在全省推广应用,目前已在多地成案,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19_6692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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