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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进驻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根据省检察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三年规划(2023年—2025年)》,10月15日,省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在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召开巡回检察通气会。格尔木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柴达木监狱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省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格尔木市人大代表李文香对此次巡回检察提出建议:一是加强执法公正性,遵循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公平的处理。二是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对案件的研究和分析,确保办案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司法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格尔木市人民监督员蒋国昌建议:一是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关注在押人员的心理健康。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党委副书记、监狱长杨德明介绍了柴达木监狱的基本情况。省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王经业围绕本次交叉巡回检察方式、时间、检察重点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回检察工作的认识。监狱巡回检察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质效,推动新时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改革发展,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统筹组织协调,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高效推进。巡回检察是对刑罚执行工作和驻监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回检察组要在被检察监狱和监狱管理机关的配合和支持下,牢记肩负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做好巡回检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更要对被检察单位高度负责;既要肯定成绩,更要直面问题。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主动听取监狱领导和民警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推动整改落实,注重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共同协商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开展巡回检察。在“派驻+巡回”检察模式下,既要注重对监狱监管和刑罚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也要对监狱检察工作进行全面检察,通过对监狱检察反向审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是否到位、是否规范。

  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党委书记、政委郭海君作表态发言:一是高站位认识,全面贯彻巡回检察工作要求。近年来,巡回检察中“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和“解决真问题”,促使监狱民警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法治意识、规范执法意识明显提升,进一步帮助我们找准刑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助推了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全面贯彻巡回检察各项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巡回检察,全面提升监狱规范化执法水平。二是高效率配合,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柴达木监狱将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主动配合,把本次巡回检察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以正确的态度和积极的状态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回检察,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高质量整改,推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落细。对巡回检察组反馈的意见,监狱党委将全盘接受、照单全收,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逐条对照检查,高质量整改,助推监狱各项监管工作落细落实。

  

  

  

  

  会议结束后,巡回检察组下沉到监区开展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106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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