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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戴晓虹——甘做检察战线的“螺丝钉”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戴晓虹

  腾冲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从检10余年,她就像一颗螺丝钉,扎在检察事业最前线。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敬一行,她把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为平凡工作的忘我坚守;她用一以贯之的朴素作风,践行国徽下的铮铮誓言;她在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斗身影,展现了担当有为、甘于奉献的青年检察官形象。

  

  01

  精雕细琢手上事

  无论身处哪个岗位,无论时间长短,戴晓虹都会努力把工作干好,让身边的同事、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2019年6月至9月,戴晓虹被组织推荐借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工作,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高质量的完成了文稿撰写、会务服务、综合保障、协助办案等工作以及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体现出较高的检察业务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因其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突出的工作表现而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

  

  同年10月,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扬信送到了戴晓虹手上,这份最高检给予的荣誉,是对一名普通基层检察干警莫大的肯定。

  

  02

  心怀赤诚勇担当

  “办案就要办铁案,精心方能出精品。”多年的工作中,戴晓虹始终遵循这一理念,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时时处处把“依法、准确”作为必须坚守的法律准绳,对每起案件,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都拟定个性化的办案思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力求把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从检10年来,戴晓虹共主办、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她办理了云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该案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先后参与办理了保山地区“3·17”特大网络集资诈骗案、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3·29”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国教育整顿办挂牌督办的“12·23”王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专案办案任务重,加班是常事,但她从不埋怨,她渴望从办案过程中汲取经验,力求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她办理的腾冲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在参与办理“12·23”王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戴晓虹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历时10个月,期间一直在异地办公,“白+黑”“5+2”是常态,她参与审查案卷卷宗400余册。

  

  03

  刚柔并济护朝阳

  “检察官阿姨,感谢你对我的关爱和帮助,我今后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做一个懂法、守法,对社会有贡献的好青年。”

  

  事情源于2023年,在办理许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过程中,戴晓虹注意到,该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还在上学。作为办案人员,既要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也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达到双向保护的效果,戴晓虹认为本案确有启动“检调对接”程序的必要。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她积极协调控申部门启动“检调对接”程序,邀请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

  

  该案涉及民事调解双方15个家庭,分歧意见多,调解难度大,戴晓虹立足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消除分歧,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2.6万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向被害人一家赔礼道歉,彼此“心结”解开,社会关系得到修复。

  

  双方和解后,戴晓虹又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在听取了侦查机关、听证员、双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审查起诉及监督考察期间,戴晓虹发动社工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充分的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引导等帮教。

  

  这些帮助都被孩子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2023年,戴晓虹探索成立腾冲市人民检察院“腾·爱”未检工作室,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未成年人检察“12345”工作法。依托“腾·爱”未检品牌,通过推进和落实“12345”未检工作法,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戴晓虹办理了云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保山地区首例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探索实施“检察+社工”“检察+专门学校”异地协作帮教模式,获得较好成效;选送的未检短视频《我见过你,你是人民的检察官》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办案故事”;“腾·爱”未检团队先后斩获“第七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殊荣。

  

  04

  一心为检甘奉献

  在身边人眼中,戴晓虹不仅工作认真负责,还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注重钻研业务、提升素养。她两度被授予“保山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称号,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戴晓虹坚信,专业素养过硬是干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年轻干警更需要全面发展,在检察事业中挥洒热血青春,发扬奉献精神。她长期担任检察院文化品牌创建解说员,负责向到院参观人员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开展解说50余次。

  

  她还是一名“巾帼讲师”、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受众4万余人;她热心公益事业,持续深入群众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她是检察宣讲员,代表检察院对外参加“红土地之歌”、“腾冲人讲腾冲禁毒事”、保山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等宣讲、演讲活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精心付出的背后,是收获的一份份荣誉和回赠。戴晓虹被表彰为“云南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被列入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

  

  她心怀忠诚、热忱为民,用初心和信念守护极边热土;她担当有为、甘于奉献,践行新时代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庄严承诺。

  “守护公平正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将成为她永不枯竭的工作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10/t20241016_6688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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