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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湘潭检察守护百姓“衣食住行”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新湖南客户端10月15日讯(通讯员 李谭嫱 郭丹阳)“民生事”就是“头等事”。今年3月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湘潭市检察机关以新担当新作为,聚焦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一系列“老大难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在守护民生民利上持续发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做实“检护民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努力做好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守护人。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让老百姓穿得开心

  “品牌清仓处理,39元一件,100元三件!买到就是赚到……” 耳熟能详的国内外知名运动品牌服装,竟然在商圈里摆起了地摊,面对低价的诱惑,你是否心动?当心!你很有可能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分子贴上伪造的知名品牌商标标识,不合格衣服摇身一变就成了高档品牌服饰。

  故事情节来自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李某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李某某明知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予以销售,至案发,共计对外销售非法制造的“花花公子”等注册商标标识3万余件,非法获利6千余元。由于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向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意见书》

  但是,不起诉≠不处罚,为避免“一放了之”、“不刑不罚”的情况,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将线索和证据移送至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后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万余元。

  重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湘菜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地方风味菜,特别讲究调味,其“酸辣咸香鲜”颇受老百姓喜爱,调味品质直接影响菜品滋味。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制售假鸡精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自己生产的鸡精,用某知名品牌鸡精的包装袋进行二次灌装,摇身一变成为大品牌,再源源不断分销至全国各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这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假鸡精来源于一个城郊的小作坊,小作坊何以有此“大威力”?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其幕后隐藏着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秉持深挖犯罪链条的办案理念,依法追诉该品牌鸡精公司法务、提供非法印刷外包装和销售等漏犯8人。

  犯罪嫌疑人指认制假现场

  案件办理后,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强对辖区内商户、生产作坊的走访监管;组织开展流动检察室宣传活动,面对面帮助群众识假辨假,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伪意识和防假识骗能力。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拆危房,让老百姓住得安心

  随着李某在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息访息诉承诺书上签下名字,一场历时11年的征地拆迁“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今后终于可以睡上安稳觉了。”拿到征拆补偿金的李某对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官说道。

  李某的房屋毗邻湘潭市岳塘区某大厦建设项目,因原征拆计划变化导致李某的房屋未征拆,但是项目施工严重损害了李某房屋的架构及墙体,2022年10月,李某的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相关部门建议拆除。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和家人多次信访,并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均未果。2023年,李某以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审批相关行政行为违法为由提出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以李某超过五年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其起诉。诉讼手段已穷尽,但问题仍未解决,十多年前就该征拆的房子被活活拖成了危房,既不能住人也不能出租,严重影响了李某一家的生活。今年5月,李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湘潭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调解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法院的裁定并无不当,如只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既无法实质性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新的涉诉信访。”为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作为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点案件办理,通过检察听证会与争议化解协调会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法院裁定是否公正、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引导李某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商、达成共识,一揽子解决因征拆引发的一系列涉诉信访问题。协调会上,李某当场签订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息访息诉承诺书,并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

  检察建议促道路修复,让老百姓行得舒心

  “听说这条路是通过检察建议才得以修复的,真的要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们,谢谢你们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幸福!”湘莲大道周边群众对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说。

  2024年5月,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志愿者举报称,湘莲大道路面破损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安全。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立即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湘莲大道与海棠南路南路、县道X018交汇路口路面破损严重,两侧的转弯道经车轮长期碾压,路面的沥青几乎被磨损殆尽,路面上遍布大大小小的坑槽,部分地段损害程度根据相关标准已经属于“重度沉陷”。6月21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向道路管理部门发出修复破损道路的检察建议书。道路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县长实地查看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制定修复方案,并安排专项修复资金。

  7月初,道路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动用多辆大型机械设备昼夜施工,共计投入资金78万元,修复破损路面2600余平方米。7月底,道路修复工作顺利完成,上述路段恢复顺畅通行。

  

  道路修复前

  

  道路修复后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一头连着宏观大局、一头连着万家灯火。湘潭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和关切,做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哪里,检察工作就做到哪里”。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410/1846481300333002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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