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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沅陵检察护航酒业公司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新湖南客户端10月16日讯(通讯员 谌亚男)“本人钟某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此,向广大消费者致以最真诚的歉意。”近日,一则道歉声明在媒体刊发,沅陵某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终于舒了一口气。

  2023年1月,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钟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钟某某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间,在明知该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以品牌70周年纪念酒进行非法经营。其行为不仅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同时还降低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品牌价值和市场份额。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接案后,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四大检察”同向发力,查源头、治违法、除影响。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通知书,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对该案上线源头成功进行追诉,通过全链条打击做到不漏一人一案,预防知识产权被二度侵害。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向法院提起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钟某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民事侵权责任,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费用,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注册商标的品牌价值和企业的知识产权。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410/1846481300936982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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