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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烨:帮农村妇女维权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物名片

  姓名王烨

  单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职务行政检察部检察官

  关键词保障妇女权益

  “我们化解的一起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还牵出妇女权益保障的社会问题。”王烨提到她办理的一起行政检察案件时说。

  小月(化名)婚前与父母兄弟同住,婚后户口也没有迁出,一家人一直在本村生活。在和兄弟分家后,小月同其丈夫(外地人)在小月父亲的部分老宅祖屋的基础上翻建了自己的房屋,并多次申请宅基地及办理建房手续,但一直未能办理。几年后,小月所在“城中村”开始征地拆迁。拆迁部门认为小月不符合单独分户条件,不能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并将其房子强制拆除。小月多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均未获支持,便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案件到了王烨的案头。经查,法院判决并无明显不当。但通过走访调查,王烨发现其丈夫在原籍的集体经济组织中也没有宅基地住房,一家人在房屋被强拆后租住在简陋的房子里,小月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于是,王烨参与到协调化解工作中,与同事多次赴小月家实地走访,面对面了解其生活环境与居住状况,全面调查行政争议形成的法律问题、社会成因、历史因素,为当事人建立沟通渠道。

  之后,一场由妇联代表、人大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出席的听证会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上的释法说理,推动镇政府制定了合理的补偿方案。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小月得到相应补偿,自愿撤回监督申请,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该案也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通讯员卞洁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10/t20241011_6683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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