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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第二个“八字方针”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1979年,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工作中,中央制定的第二个“八字方针”,这个“八字方针”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国内外背景,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十年“文革”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严重破坏

  十年“文革”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损失,政治动乱对生产建设的破坏极为严重。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失去了社会秩序正常情况下本应该取得的成就。“文革”结束后,经济工作中“左”的指导思想依旧存在。中国经济该如何发展,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人华国锋认为要把过去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就要多上大项目,高速发展国民经济。1979年2月26日至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并同意《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华国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今后八年间要新建和续建120个大型项目,到20世纪末工业生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分别接近、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农业生产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这些不切实际的奋斗目标和高指标,在随后的工作中造成国家财政困难和国民经济比例更加失调的严重后果。

  对国民经济存在问题的认识趋于清醒

  1979年1月1日,陈云在李先念批请中央政治局常委审阅国务院关于传达《1979、1980两年经济计划的安排(草案)》的通知稿的信上批示:“国务院通知中‘1979年有些物资还有缺口’。我认为不要留缺口,宁可降低指标,宁可减建某些项目。”5日,陈云又在一份简报上批示:“我认为有物资缺口的不是真正可靠的计划。”陈云的意见得到邓小平的支持。邓小平阅后批示:“请计委再作考虑。”

  1979年3月8日,陈云写下《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提纲,为即将提出的经济调整决策作理论上的准备。3月14日,陈云和李先念联名给中央写信,正式建议实行经济调整,对当前和今后的财经工作,提出重要意见,强调“从长期来看,国民经济能做到按比例发展就是最快的速度”,“要有两三年的调整时期,才能把各方面的比例失调情况大体上调整过来”。3月25日,陈云在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讲话指出:“调整,就是步伐调整调整,该踏步的踏步,该下的下,该快马加鞭的快马加鞭。目的是为了前进,为了搞四个现代化。”这次调整,除理顺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外,更着重于纠正经济建设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有助于全党对“左”的指导思想和经济体制中的弊端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利用国际有利经济环境

  “文革”结束后,中国政府向资本主义国家派遣了几批经贸考察团,他们对国外的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回来后向中央作了报告。中国领导人也进行了大量的外交活动,这包括中国领导人到包括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多国访问,也包括接待外国客人来访。

  中国领导人在对外交往中逐步认识到,和平与发展逐步成为世界的主题,战争是可以避免的。可以利用西方的资本技术为中国经济发展服务。实践中,中国开始大规模利用外资,引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国内设立经济特区,并制定相关的涉外经贸法规。

  经济调整“八字方针”的提出与实施

  1979年4月5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针对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决定从1979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调整要实现以下任务:坚决地、逐步地把各方面严重失调的比例关系基本上调整过来,使整个国民经济真正纳入有计划、按比例健康发展的轨道;积极而又稳妥地改革工业管理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继续整顿好现有企业,建立健全良好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通过调整、改革和整顿,大大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更好地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这个“八字方针”。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边调整边前进,在调整中改革,在调整中整顿,在调整中提高。调整,就局部来说,是有进有退,有上有下;就全局来说,总的生产建设在调整中是要稳步前进的。

  调整和加强农业。1979年9月28日,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集中精力使农业尽快得到迅速发展是首要任务,并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25项政策和措施。主要有切实保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认真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民经营家庭副业,增加个人收入;国家增加对农业的投资,逐步提高到18%左右;大幅度地提高粮、棉、油、猪、禽、蛋等18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搞好农业基本建设;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的机械化;减免部分社队企业税收;等等。这些措施使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和企业的改革也迈出步伐,农村面貌出现了可喜变化。

  加快轻纺工业的发展。1980年1月,国家决定对轻纺工业实行优先政策,即能源、原材料供应优先,挖潜、革新、改造措施优先,银行贷款优先,基本建设优先,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优先,交通运输优先。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轻工业超过了重工业的增长速度。

  初步压缩建设规模,调整投资方向。1979年国家坚决停建、缓建一批条件不具备或国家不急需的工程。

  稳定能源生产,节约能源资源。首先是厉行节约;其次是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再次是改造耗能大的老设备和落后工艺,更新耗能高的动力机具,关停并转了一批耗能高、效益低的企业。

  积极扩大城镇就业,大幅度增加城镇居民收入。首先是安置了待业人员。各地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到1980年底在城镇安置1808万人就业。其次是提高职工收入。企业实行奖金制度,职工收入开始大幅度增加。再次是建造职工住宅。1979年国家计划用于城镇职工住宅建设的投资,比1978年增加了83.7%。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和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对调整工作的评价是:“党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坚决纠正前两年经济工作中的失误,认真清理过去在这方面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影响。”12月15日至23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讨论经济工作,进一步统一对经济工作的认识。会议仍然维持“进一步调整”的方针,确定1982年速度是“保四争五”,基本建设投资380亿元,财政赤字30亿元。

  到1981年底,国民经济经过调整,比例关系失调的状况有所改善,农业生产获得丰收,增长6.4%,轻工业生产增长14.3%,财政赤字减少到25亿元,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有所缓解,物价趋于平稳。这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跨上新台阶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奠定了基础。

  (摘编自《党史博览》2024年9月 姜长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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